叶时来的时候,已经决定,要找个身材好长相好的男人消解她失恋的苦恼,并且尽快从陆望舒这个大坑里跳出来。
她肯主动分手,就说明她对这段感情已经有了觉悟,不过需要时间。
她想过今晚自己要带个男人回家,不过她绝对想不到,今晚被她带回伦敦道的人,是他。
吕清喝的烂醉,已经带那小奶狗回家了。叶时这头一杯接一杯的喝酒,那些目的性太强的小明星,被她接二连三的拒绝。她已做好今晚独自回家的准备。
却没想到真有那不识趣的小明星,她已明白开口拒绝,他竟然还敢往上缠。
那男孩子拉着她的手,卖力推销,“叶总,我活很好的。”叶时挣了两下没挣开,也动了些怒。
一只男人的手伸过来,皮肤很白,用力拉住了小明星的手腕,制止道,“听不懂她拒绝你吗?”小明星开口就想骂,看清男人的脸后怂了,呐呐叫了一声,“郑总。”
男人皮肤虽白,但五官立体,不同于时下那些阴柔的明星脸,或是气势或是五官,带着高高在上的精英感。他带了一副金丝边眼镜,这或许是霸道总裁的标配,但叶时知道,他这副镜子是平光镜,不过是因为带上能扳一扳他眼角眉梢的轻浮之意。这是叶时荒唐时代的最后一个男友,在陆望舒之前。可惜这位郑洵哥哥是个花花公子,叶时自诩拉不住这脱缰野马,乖乖退位让贤。
小明星灰溜溜的走了,郑洵摘下眼镜看着她,看的叶时有点毛骨悚然,总感觉自己刚出狼窝又入虎口。一摘下眼镜,他好像解除封印一样,眼角眉梢又浪荡起来,“阿时,失恋也不用这样放纵自己啊!你眼光不怎么好啊,你要是很想…我毛遂自荐怎么样?”
叶时不惊慌,挑挑眉,“我眼光一向不好,但优点是,不吃回头草,尤其是那种,已经被很多马嚼过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