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如人饮冰 谦少 2437 字 15天前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问自己。

大概,是因为我心里,很喜欢,很喜欢某个人吧。

喜欢得快要死了,就连看着他和别人一夜情,就算只是过来,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过来给他做顿饭,我也觉得这一天都是闪着光的,甚至昨晚上,想着明天要见你,都在床上辗转反侧。

这是连我也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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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很多年后,我仔细回想,我到底是在哪个时候,意识到你不可能喜欢我的。

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正午,你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身形修长挺拔,面容俊美,优美的嘴唇说着朋友该说的话,漂亮的眼睛坦荡无尘。

那瞬间,我忽然明白,眼前这个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我的。

你有最好的外貌,最好的出身,自然也值得最好的人,最漂亮的皮囊,灯红酒绿,最奢靡的享受,最精彩的生活。

我于你来说,就像那一桌午餐,已经是尽我全力的丰盛,但终究是随处可见的食材,终究是普通家常的口味,偶尔吃一餐自然觉得好吃,你却不会为了我吃一辈子这样的家常菜。

就像,就算我知道你有疼爱你的祖母,有无数簇拥你的朋友和长得漂亮惊艳的男男女女,还是会担心你过得不好,会过来给你做一顿午饭,要亲眼看见你没事才安心。

你却不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许朗还在读大学时候的事哟,是最后一个学年开学前。

而下一章会直接跳到快毕业的时候。

其实这篇文不会大虐,因为许朗不是那种心绪起伏很大的歇斯底里的人,他是很安静的,看起来无比冷静的那种。

大家不要怕,我长篇不be的。

☆、银魅

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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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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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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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