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丽华的脸黑的不成样的看着李秘书,这算什么,是警告她吗?
实际上还真是如此,话说江穆的原话其实更狠,直接就这么给李秘书说的:“你去跟那个女人说,让她消停点,我既然二十多年都没看上她,就别让她丑人多作怪了,要是敢动我的人,叫她等死吧。”
是李秘书自己擅自给改成了:“先生说,您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更不要去惹太太……”
叶丽华真想冲上车去,喷江穆一脸的口水,你们结婚了吗?你就称她为太太,殊不知在江穆的心里,叶丽华充其量不过是结婚证是占了一个配偶的名字爱而已,太太之位从来就只是留给那一个人的。
江穆的车子开走了,叶丽华还站在原地。
郝贝也不敢上前了,倒是叶丽华抬手,招呼郝贝过来一下。
郝贝不情愿的移动脚步走了过去,脸上也是一脸的不乐意,她是好心,他们是比裴雅他们还早看到江穆的车子的。
郝贝一直都注意着叶丽华的,所以在叶丽华往这边走的时候,就想着上前去拦了。
她这人就是有点多管闲事,你说她贱都行,她就觉得叶丽华在方家家宴上的时候,算是帮了秦立国一把的,所以就想着能帮叶丽华一点就帮一点的,谁知道好心没好报,被甩到地上去了。
“你也觉得是我的错吗?”叶丽华问。
“……”郝贝哑然,不知道该回答什么,是还是不是。
但有一点裴雅没说错,这种事,你就没看明白,看明白了你就明白,不是人家裴雅去勾引你老公,而是那个男人犯贱的去倒贴人家裴雅的。
“你知道离婚的时候,他跟我说了一句什么话吗?”叶丽华似乎也没有想听郝贝的答案,完全的自说自话。
“他说,‘我应该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拆散了我和她,我也不会一直放不下她,所以我应该感谢你。’”叶丽华说完这句话,低头,自嘲的笑了笑,从来就没有像现在这样的觉得自己的人生糟糕的一塌糊涂。
郝贝叹气,你看吧,这是女人自己想不开啊。
虽然她不赞同裴雅刚才的嚣张,但却不得不承认,裴雅说的很对。
这一切,不过是那个男人太混蛋了,女人何其无故,却要承受着这样的痛苦。
“叶阿姨,你回去吧,你明明知道,他既然二十多年都没有爱上你,那么离婚后就更不可能爱上你了。”郝贝好生的劝着,这话虽然惨忍了一些,但她却希望叶丽华能够看明白。
叶丽华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但她如何能死心,爱了一辈子的男人啊,居然给了她这么一个结局,他如何能甘心。
“不,我不走,我要看着他们,我要看看他们的脸皮得是有多厚,我要看看老天爷是不是真的会让他们如愿,我要看看,我要看……”
望着叶丽华时,郝贝也是没办法了,那就这样吧。
最起码叶丽华在这里,相比较起来,还是比较好的,有了能制约丁念涵的人不是吗?
家里这样子,秦立国是不会回来的,给郝贝打了电话,说他这些天就住单位里了,让郝贝好好的招呼客人。
午饭不是郝贝做的,也不是宁馨做的,而是跟着丁念涵来的厨师做的。
看着丁念涵,郝贝就觉得陌生的厉害,这哪里还像是丁念涵啊?
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连厨师都是五星级酒店的,鲜花食材,都是直接空运过来的,就这一顿饭,摆在桌上的时候,郝贝就肉疼。
没办法,她就是小农意识太重,总想着,吃这么一筷子菜下去,就够别人家吃几顿的了,哪里还有心情去享受美味了。
倒是丁念涵吃的很是欢快,大呼着出去旅游时的饭菜简直就是太糟糕了。
“郝小姐,你不吃吗?”丁念涵开口这么说着时,郝贝才惊觉丁念涵的不对劲,就像是完全就不识得她一样的了。
“你不认得了我吗?”郝贝问。
丁念涵微微的一笑,撩起自己的额头的刘海给郝贝看她额头上的一道疤痕,说:“我之前出了车祸,所以有很多东西不记得了……所以才会这么晚才回国的。”
郝贝惊的张大了嘴巴,好一会儿后,才又问:“那你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记得啊,我叫丁念涵,之所以姓丁,父亲说是把我过继给一位长辈,就是我的养父,你是养父的孙女儿,按着辈分,你该叫我一声姑姑的吧。”丁念涵说着话,笑盈盈的看着郝贝。
郝贝让雷的不轻,出了车祸,所以失忆了吗?
正当郝贝发愣的时候,门铃响了,宁馨起身去开门。
然后就见呼弘济大步的往里面走着,身后还跟着方蔷薇和抱着丁方这个大胖小子。
所有的人都看了过去,呼弘济的眼晴就盯着丁念涵在看,丁念涵也是看了过去,疑惑的看向郝贝问:“还有其它的客人啊,那我让厨师再添两个菜。”
呼弘济倒抽了口冷气,昨天晚上接到秦立国的电话,说丁念涵回来时,他就从江洲往这边赶了,却没想到,真的是丁念涵。
只是,为什么哪里怪怪的呢?
“你不认得我了?你是丁念涵吗?”
丁念涵听呼弘济的问话就站了起来,还是那样温和的笑容,然后就跟呼弘济解释了下,她失忆了的事情。
呼弘济的身子往后退了一步,不相信的看向郝贝,似乎在询问真的是这样么?
郝贝也是摊了下手,表示她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这一顿饭,大家伙吃的都有点没味口,当然除了方蔷薇的那个大胖儿了子丁方除外,这真是一个比一宁还要吃货的胖小子,比普通的孩子长的都胖,看到吃的都笑的眼晴眯成一条,那个胖啊。
呼弘济看到丁方吃东西就皱眉头,方蔷薇也是轻拧着眉头,但却还是让丁方去吃。
郝贝就小声的问了句:“他这样吃,受得了吗?”
呼弘济冷哼一声:“就是个吃货。”
是他的儿子,喜欢是肯定的,可是目前为止,只发现是个吃货,别的才能还没有发现。
丁方比一宁还要大了几个月,都快两周岁了,到现在连最基本的爸爸妈妈都不会叫,其它的走路什么的更别提了,那大腿胖的都跟成年的瘦点的女子的大腿有得一拼了,全是肉,你让他学个走路,简直比杀了他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