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我还以为志龙哥去跟美女约会了呢。”

“他最近哪有心情跟美女约会。”董永裴笑着摇头,“他主打歌里需要一个女声和他对唱,这首歌对歌手的音色特别挑,唱得好就是惊艳,唱得不好说不定会把整首歌给毁掉,偏偏志龙完美主义症又发作了,公司找来的很多声音都被他毫不留情给毙了,连将就一下度不肯,社长也被他弄得头疼,他自己估计也焦虑,最近整天泡工作室里,应该是想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声音,干脆把那一段重新编排吧。”

董永裴的话刚刚落音,其他小伙伴还没有发表意见,客厅的门被打开了,话题的主人公走了进来,胜利高兴的朝他挥了挥手:“志龙哥,我们正在聊你呢,你就回来了。”

“聊我做什么?”权志龙蹙着眉,往沙发上一倒,头直接搁在胜利手上抱的抱枕上。

“讨论你声音选得怎么样了?还是真决定要重新编曲?”董永裴关切的问。

闻言,权志龙眉头皱得更厉害了,眉心中间形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头疼的道:“实在没办法也只能这样了……”说着,他打了个哈欠,带着满满的困意道,“胜利把音量调低一点,我睡会儿,连着几天失眠烦死了。”

崔胜贤道:“睡觉怎么不回房间?”

权志龙摇了摇头,没说话,胜利听话的调低了音量,因为怕打扰权队长休息,谁也没说话,正好安静的看表演。节目这东西,认真去看才会看出些意思来,大家好不容易看出了点兴趣,半躺在沙发上的人冷不丁的坐了起来,小伙伴们下意识的以为他梦游了,但是权志龙根本没有动,只是死死盯着电视机里的人,双眼发光。

电视机里,正好播到朴海音打歌的过程,昏暗的灯光下,女生坐在钢琴上慵懒又随意的哼唱着,音色好像红酒般醇美,又在不经意间带着一丝清澈,整首歌给人的感觉也像是喝了一大杯红酒一样,微醺,介于清醒与半醉之间,不知不觉间便让人着迷。

权志龙什么话都没说,小伙伴却明白了他为什么忽然惊坐起来,大家的心思也从好奇中转移到专心听唱歌上面,一首歌表演完,在主持人走上台的时候,权志龙抓起了遥控器按了暂停,转头目光炯炯的盯着号称娱乐圈百晓生的忙内:“胜利,刚刚唱歌的女生是谁?”

“朴海音xi啊,你连她都不知道?”胜利咂舌,还想说什么,却被队长打断了,“没听过,是新人吗?”

“算是吧……”胜利迟疑着点头,不等他说完,权志龙又道:“算了,这不重要,她是哪个公司的艺人?除了这首歌还有什么作品?”

“跟g-jes签约了,除了你刚刚听到的,还有一首也是ost,《如果的事》,也挺不错,要我帮你下吗?”

权志龙点头,把手机递给忙内,忙内很快把两首歌下好了,权志龙接过手机道了声谢,抓起被他扔在沙发上的包转身就走了,小伙伴们对视一眼,还是胜利率先开口道:“我算不算给志龙哥立了一个大功?如果不是我先看这个节目,志龙哥也听不到朴海音xi的声音啊,找不到合适的声音,他就只能把心爱的主打歌重新编曲……”

这一回倒是没人打击忙内,都认可了忙内的功劳,董永裴道:“等志龙新专辑准备完了,让他好好犒劳你。”

胜利点头,想了想又道:“不过朴海音xi的声音还真是不错,不仅让几个导演主动请她唱ost,连志龙哥这么挑剔的耳朵都被她征服了。”

“刚好戳中了那个点而已。”大成道。

权志龙一边开车一边放着音乐,两首歌循环了无数次,非但没有发现任何瑕疵,反而越发认定这就是他一直在找的声音,于是刚刚在公司楼下停车,他还没有下车,就已经迫不及待的给经纪人打电话了。

“哥,我找到了合适的声音,是g-jes的朴海音,你帮我联系一下吧,最好是这两天就开始录制。”

“什么?朴海音?”经纪人在那边大声反问了一声,权志龙还沉浸在找到了满意的声音的惊喜中,并没有在意他的语气,肯定道,“没错,就她了,哥你尽快联系人,我刚刚有了些想法,回去调整一下编曲。”

权志龙说着便挂了电话,留下经纪人看着手机哭笑,竟然扔给他这么大一个难题,自家艺人有多挑剔,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段日子权志龙心情焦虑,他也没好到哪里去,所以找到了合适的声音,他自然也是高兴的,但是为什么偏偏就是这位郑太太,人家可不像其他艺人需要抱big棒的大腿,她要是不愿意,那是谁都勉强不了的啊!可是这么艰难才找到一个合适的声音,经纪人还是打定主意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打动对方!

☆、第九十六章

朴海音接到经纪人的电话,第一反应是毫不犹豫的拒绝,她的理由很简单,自己新歌要打歌,这边又开始在录制《你和我的距离》的插曲,等插曲公布后,她估计又得投入打歌,已经挺忙了,最重要的是难得她男神最近在家比较有空闲,她还想多抽时间陪陪家人,一点都不想把自己折腾成女超人。

黄善雅不是被朴海音说服的,而是朴海音提到了郑允皓,让她猛地想起自家艺人郑太太这个身份,自家艺人跟权志龙合作,虽然他们自己知道是因为权志龙欣赏郑太太的声音,但是人红是非多,尤其是媒体都喜欢把郑允皓和权志龙作比较,他们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难免不会存着其他心思,万一粉丝被挑拨成功了,到时候影响就不好——如果自家艺人还是单身,能和权志龙炒绯闻,黄善雅只会表示求之不得,但是她郑太太和小包子妈的身份,让黄善雅不得不小心,于是也没有多劝郑太太,忍痛拒绝了yg的请求。

朴海音挂了电话,心情轻松的牵着小包子的手继续逛街,难得这个周末她有时间一整天的时间在家,只可惜本来他们一家安排了其他行程的,男神却被一个电话紧急召唤到公司了,朴海音觉得这么好的天气在家呆着也不好,想想小包子个子不断的往上窜,很多衣服都不太合适了,她等新歌录完又要忙着打歌宣传,估计很难再找到周末陪小包子逛街,所以干脆带着他出来买衣服。

周末商场人特别多,朴海音和郑元夏如出一辙的打扮,都带着帽子和墨镜,但还是比较惹眼,一路吸引到了很多目光,朴海音如今也习惯了这种状态,只是被看几眼她倒是坦坦荡荡的,一旦发现有人用手机偷拍,就赶紧打了个电话,拉着小包子出了商场。

母子俩战果颇丰,每人手上提着好几个袋子站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朴海音低头问儿子:“我们现在是回家,还是去sm找aba?”

郑元夏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朴海音用心有灵犀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又道:“那拿手机跟aba打电话问问他现在忙不忙,好不好?”

“嗯。”郑元夏点着头,把包装袋都压到一只手上,空出左手灵活的拉开了他麻麻的包,很快掏出了手机,再顺手把包拉链拉上,他推了推脸上的大墨镜,低着头慢慢的翻通讯录。周围经过的路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了站在路边上的母子一眼,只可惜俩母子低着头,大大的帽檐遮下来,只看得到如出一辙的尖尖的下巴,虽然给人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却很难一下子想起来是谁。

司机的效率很好,小包子刚跟粑粑通完电话,车就到了,司机下车帮忙把东西都放进后备箱,朴海音对他道:“送我们去公司吧。”

司机点头:“好的。”

周末的中午,是有点堵车的,司机过来的时候花了不到二十分钟,拉着他们回去的时候就用了一倍的时间,这还不是真正的饭点,不然会更堵。

到了sm楼下,朴海音牵着小包子下车,今天的收获都留在车里暂时不用带出去,母子俩拉着手走了几步,发现不远处来了一大帮人,隔着墨镜朴海音都感觉到对方灼灼的目光,她正在琢磨着是不是要快点溜进去的时候,被站在一群大叔中间很有些鹤立鸡群味道的金俊琇叫住了:“嫂子,元夏!”

朴海音无奈的停下脚步转身,很想狠狠瞪他一眼,为什么偏偏叫住自己还这么大的声音让人想装听不见都不行!可是对着好几台摄像机,她也只能微笑了,摘下了墨镜假装热情的寒暄:“是俊琇啊,这是在干嘛呢?”

“录节目啊,嫂子知道我最近有主持的吧?”金俊琇一点都没发现大嫂郁闷的心情,金俊琇脸上的笑容特别灿烂,昭示着他此刻美好的心情,“真是太巧了,嫂子最近那么忙还被我在公司碰到了,还有元夏,今天真是幸运的一天!”

“啊……”当着镜头朴海音都没办法吐槽,只能转移话题了,“录节目怎么到公司来了?”

“有意安排的啦。”金俊琇笑着,这才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没做,赶紧把旁边的大叔推出来介绍道,“嫂子,这是我今天的搭档,节目里很照顾我的郑亨敦前辈。”

“前辈你好,我是朴海音。”朴海音赶紧鞠躬,初次见面郑亨敦一点都不见外,笑眯眯的道,“我知道你啊,朴海音xi,新歌特别大发,我太太天天在家单曲循环,而且我觉得我们在时尚方面应该也很有共同语言。”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穿衬衫里面套t恤的大叔,宽大的衬衫显出几分落拓,朴海音还是忍不住噗嗤笑了一声,捂着嘴道:“有机会可以交流一下的,前辈。”

郑亨敦眼神一亮,赞赏的道:“你懂我的幽默。”

郑元夏也跟着他麻麻一起摘下了墨镜,露出水汪汪的大眼睛,听到他麻麻的对话忍不住打量了一下眼前自称很时尚的大叔,然后,抽了抽嘴角惨不忍睹的转移了视线==

看着眼前一见如故的两人,金俊琇忍不住想了想大嫂被前辈影响的以后走前辈的“时尚风格”,那画面太美他都不敢想,不过哥到时候不会迁怒把前辈介绍给嫂子认识的无辜的自己吧?摄像机忠实的把旁观的一大一小的表情记录下来了。

“海音xi啊。”相谈甚欢,郑亨敦已经熟稔的直接喊朴海音的名字了,当着摄像机直接发出了邀请函,“既然我们这么有共同语言,是不是找个机会来节目玩玩?我保证一定会让你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

“有时间一定去!”

“那就这样说定了哦,回去我就给你的经纪人发邮件。”

朴海音只能笑着点头“嗯嗯”,郑亨敦笑眯眯的转身,对着镜头给自己做了个点赞的手势,低头看到旁边没说话的美貌小男孩,郑亨敦赶紧回身加了一句,“差点把最重要的事忘了,一定要带元夏一起去啊,那里的怪蜀黍都是元夏的粉丝哦!”

听到郑亨敦的话,母子俩非常默契的抽了抽嘴角,尴尬无语的表情都是一模一样的,郑亨敦忽然画风一转,上一秒还故作霸道状,这一刻已经软得开始冒粉色泡泡了:“哦多克,元夏这么可爱,人家都要把持不住了。”

“淡定,哥!”关键时刻金俊琇竟然成功hold住了,上前拉住郑亨敦,“花痴什么时候都可以,你还记得我们今天的任务吗?再磨蹭下去就要落后了!”

“你说得对,我们可是要成为勇者的男人,绝对不能落后!”郑亨敦从荡漾中走出来,冲郑元夏飞了个飞吻,“元夏有空记得去找我玩哦,让oma带你来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