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烟尘尽处(1 / 2)

八荒劫 懒鸟 3125 字 14天前

上古凶兽梼杌,凶焰万里,扰乱天常,天帝厌之,戮其身,夺其魄,尽投于八荒业火之中,不复往生,后侥幸得一残魂逃出,却又堕入轮回,于人世间辗转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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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漫卷,朔风凛冽,烟尘滚滚中,一支庞大的商队从远方缓缓而来,松软的沙子,让整个商队行进的速度有一种单调的平衡,从头到尾,都是整体划一,保持着相同的节奏,不论是人,还是兽,都竭力保持着不会浪费一丝一毫多余的力量。

老陈坐在一头高大的黑风骑上,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一边盘算着此次行商会赚到多少金子?他从十八岁起与老父走上这行商之路,迄今为止,已有二十一载,曾经稚嫩的少年,如今也被常年累月的风沙吹得满脸皱纹,发鬓斑白。

但老陈有足够的理由自豪骄傲,他混的很不错,二十一年的时间里,他见过很多与他一道的行商不断倒下,包括他的老父,朋友,而他,却一直还活着。

如今在齐州城里,他已经攒下两套三进三出的大院子,娶了一个老婆,四个小妾,儿子女儿生了一大堆,就连孙子都有了两个!

想到自己那两个还只会哇啊呜大哭的乖孙,老陈就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

但是,他还是要坚持走这最后一遭行商,不是他天生喜欢遭罪,而是不希望他的儿子和孙子将来被迫也走上这一条死亡之旅!

老陈太清楚这一条商路的可怕了,八百里沙海,隔开了两大帝国,也造成了两地之间各种货物的暴利,一趟行商,所赚取的暴利就足够一个小户人家十几年的用度,只是,这是要拿命去取啊,一个不慎,就要尸骨无归,不论是沙暴,高温,严寒,还是沙匪,沙兽,随便遇到了哪一种,都会很轻易地夺去很多行商的生命,往往一支商队,从齐州出发时有将近两千余人,上万头黑风骑,但是归来之后,能剩下一半人便不错了!

而更可怕的是,若遇到那种飘忽不定,凶厉无比的妖兽,整支商队,就此彻底覆没,也是正常的。

老陈自己就亲身经历过被一头妖兽攻击,只不过,那一次他们走运,再加上领队的大商头来历很大,居然藏着一张不知从哪里高价求来的雷光符,总算是在付出沉重代价后,才击杀掉了那头妖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从那以后,老陈就认定了这一家大商头,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他的睿智,这家大商头的背后的主人,赫然就是齐州州牧的小儿子,这么大的靠山,哪怕每次行商要抽取一半的收获佣金,老陈也觉得,一个字,值,没有了性命,金山银山,都没有了意义。

这一次是老陈的收山之旅,所以他一口气压上了大半家产,除了原有的十头黑风骑外,又购进了十五头,并且又招募了八个伙计,而二十五头黑风骑所驮的货物,若是能够全部运到北面的寒洲,至少能为他赚到三百两金子,除去供奉给大商头的那一百五十两,还能剩下一半,若是再加上回程运送的货物,稳赚二百两金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青木大神保佑,这一趟可千万不能出什么岔子!”

老陈暗暗祈祷道,同时严厉地巡视了一遍他那八个雇来的伙计,这八个伙计,是没有资格骑乘黑风骑的,就是老陈自己,都是舍不得骑,若不是之前遇到一伙沙匪,不小心崴了脚,他打死都不会骑上黑风骑的。

说起来,这黑风骑的确是好啊,两丈多高的个头,负重上千斤是行走如风,最为难得的是性情温顺,比那什么马牛都好使多了,这可是青木大神降下的恩惠。

“所有人听着,加快速度,在前方三里处扎营!”

“咚咚咚”的沉闷啼声伴随着吼叫从前面传来,很快,五头威风凛凛的雪风骑就出现在老陈的视线之中,这是大商头手下的护卫。

每次看到这些无比精锐,武装到了牙齿的护卫,老陈就一阵眼红,他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心愿,第一个心愿自然是多子多孙,安享晚年。

第二个心愿,就是能够拥有一头比黑风骑更加强大,更加神气的雪风骑,这雪风骑是黑风骑中的变种,通体雪白,比黑风骑整整大了一圈,耐力更是恐怖,足足是黑风骑的两倍还多,而且擅长长途跋涉,速度极快,通常都是只有天子的禁卫亲军才能有资格装备。

当然,这话是可以这么说,但作为齐州州牧的小公子,他手中有一些雪风骑是很正常的,尤其是他们长期与寒洲交易行商,须知,寒洲本身就是天下有名的雪风骑产地。

而这样的一头雪风骑,在寒洲的价格都能卖到一千两金子,若是在齐州乃至那更富庶之地,几千金都是正常不过,那些上品的雪风骑,更是万金难求!

像大商头手下,也不过是才二十骑雪风骑罢了,老陈这样的小行商,想都没得想,下辈子吧!“快点走,都聋了么?那个那个谁,短什么鱼,你看什么看?雪风骑又岂是你能想象的,赶紧走到宿营地,走了一日,你自己不累啊?”

那五骑传信的护卫奔过去之后,老陈收回自己恋恋不舍的目光,立刻见到他雇佣的一个伙计居然也在看着那五头雪风骑发呆,不由怒骂道。

他当初就真的不应该听信那姚大嫂的话,竟然脑袋昏了,雇佣了这样一个傻子,当初也就是看这小子才不过十五六岁,模样也不错,应该是很机灵的样子,那成想到,这就是一个呆瓜啊,从雇佣到他之后到现在,加起来说的话,不不,加起来说的字儿,估计都没有超过十个,而且笨手笨脚,差点把他的一头黑风骑给惊跑了,那可是金灿灿的金子啊!

若不是看在姚大嫂的面子上,老陈发誓,他一定用刀子给这小子捅个透心凉,话说他这二十一年行商,杀过的人也有几十个了,谁敢让他的金子飞了,他是真的敢拼命的。

“哈哈!老陈,你那什么记性,什么叫短鱼,人家那叫端木羽,听听,这名字一听就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啧啧,你发达了老陈!”

这个时候敢取笑老陈的,肯定不是他手下的伙计,而是和他一样身份,同样是小小行商的关隆,他是老陈十几年的老交情了,都是在行商路上出生入死的,说起话来,自然是百无禁忌。

“哼!你少来得瑟,你要是想要,送给你好了,姚大嫂说了,不求多少薪酬,养活他自己就行,哎,也就是姚大嫂的好心肠,换做其他人,谁管他去死!”

老陈发着牢骚道,自从上一次那短鱼惊了他的黑风骑,他就不敢让这哑巴似的小子单独照看黑风骑了,幸好,这小子还有一身的蛮力,帮着卸货装货什么的,倒是合适,不然都对不起他每日吃掉的干粮,喝掉的清水!

“是啊!姚大嫂是好人,听说这短鱼是她从城外捡回来的,当时只剩下一口气,也真是这小子的福气,居然遇到了姚大嫂,换做是我,哼哼,管他去死!”关隆翻着白眼道。

老陈和关隆的话声音都很大,他们两个手下的十几个伙计都听得一清二楚,一边忙着驱赶黑风骑,一边也各自用眼神在那端木羽身上瞧来瞧去,估计那眼神里的意思大约和陈关两人差不多。

而那个端木羽却真的似聋子哑巴一样,始终不言不语,更没有因为这些话有半点着恼或愤怒,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神色木然地一步一步前行。

三里地的路程并不算远,事实上整个商队从头到尾也有近三里长,那宿营之地是背靠着一座巨大的沙丘,这种选择宿营位置的事情,都是轮不到老陈,关隆他们这些小行商做主的,都是大商头手下有经验的向导决定,他们一辈子都是在行走在这片八百里沙漠之中的。

此时,这里已经变得非常的热闹,大商头手下就有六千多头黑风骑,雇佣的伙计也有六七百人,再加上二百护卫,就已经去了整个商队的一半。

但凡宿营,大商头的货物和黑风骑都会被布置在营地最中央最安全的地方,然后是大商头和他的伙计,再然后是那些规模较大的行商,最后才会轮到像老陈,关隆他们这样的小行商,虽然在他们外围还有那二百护卫,但是每次遭受沙匪袭击,损失最多的,就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