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1 / 2)

契子 易修罗 1985 字 15天前

“然后呢?”

“既然来了,那就入乡随俗,”嬴风举了下手里盛着墨汁的小碟子,“老狼王说这里的人新婚第二天,要亲手在配偶身上留下标记,这是他们的仪式。”

凌霄想到那些刺青和穿孔,顿时明白了,自己当初没有享受过的新婚,今天竟会通过这种方式补回来。

“你是要在我脸上刺青吗?”

“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

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

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

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现实往往不如意,在画完最后一个花纹后,嬴风放下笔。

“好了。”

凌霄还陶醉在云层,一下惊醒,“这么快?”

“快吗?”嬴风不解,“已经画了很久了。”

凌霄不好意思说是自己觉得快,讪讪地用手去摸,“画了什么啊?”

嬴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没干呢,别碰。”

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该往哪里落,“有镜子吗?”

嬴风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圆镜。

这是一种最初级的侦查魂晶,在不方便转身的时候,可以用来观察身后,凌霄没料到嬴风会用在这里。

他对着镜面仔细端详,带有浓郁狼宿风格的花纹从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着,画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从来不知道嬴风在绘画上都有造诣。

“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

“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恒,虽然也属于新娘的面妆之一,但本质是一个中性的图案,不少雄性也会纹。”

听到双方都会纹,凌霄也起了兴致,“那我也给你画一个。”

嬴风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你会吗?”

“不就是画嘛,”凌霄夺过笔,模仿自己脸上的图案,在嬴风脸上照猫画虎。

用了软笔,才发现它有多不听使唤,嬴风到底是怎么把它稳稳握在手里而不抖,还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它,为什么自己画就是一笔三折,还时不时涂到外面去。

直到画好,凌霄已经累得一头汗,再看看成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

嬴风已经举起了镜子,凌霄没拦住,到底被他看到。

凌霄的画歪歪扭扭,简直像飞船跃迁时的光线扭曲,同样的花纹,在凌霄脸上显得兽性狂野,在嬴风脸上就像泥鳅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说明,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对对称图案。

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嬴风看到后却没说什么,连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装作没听到。

“就这样吧,去照相。”

“啊?你认真的?”

老狼王看到他之后也吓了一跳,“狼王,你确定要这个样子照相吗?你的照片是要悬挂在陈列馆内供部落子民瞻仰的,这样会不会有损威严……”

嬴风表示无妨,“威严不靠表象来树立,就这样吧。”

老狼王无法,只好关照摄像师尽量避开这一角度,留下了这个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后的第一张合影。

反复比量着自己与历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

“我知道黑狼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我了。”

旁边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

“你不是说他们从小就认识荆雨,跟他学格斗技巧,甚至崇拜他吗?”

老狼王点头,“没错。”

“狼宿人身高普遍比我们高,就算狼宿人中的小个子,身材骨架也比我们魁梧。”

“荆雨是天宿人中的雏态,无论个头还是身材,对于狼宿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娇小。再加上他是男人,难怪黑狼说他喜欢身材娇小的雄性,我是全场最接近荆雨的人,他只是把我当做自小崇拜的偶像了。”

原来如此,老狼王恍然大悟。

“如果他当初没有选中你,我们也不会发现孤星的秘密,而他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出于孤星的原因,”嬴风沉吟道,“所以万事有因有果,每一个看上去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

凌霄遗憾地叹口气,“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

见嬴风不客气地盯着自己,他忙改口,“开玩笑么,不是也有那么多母狼看上了你吗?”

嬴风把手慢慢附上凌霄后颈,打算给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点教训,这时一阵骚动从外面传来。

“怎么回事?”

来人汇报,“外面抓到一个小偷。”

凌霄早就趁这个机会从嬴风手上溜了出去,可当他来到外面,却发现小偷是他们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