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茜收养时寒枝这只黑心蝙蝠,纯粹是一时冲动。女人的双眼总是会被美丽的外表所蒙蔽,就算是女巫也不例外。当她收养时寒枝的时候,她尚不清楚吸血鬼是一个怎样的种族,原因无它,纯粹是因为她贫穷,没钱购买专门介绍吸血鬼的红皮大书。天呐,一本破书居然要卖到二十个金币,她心想,也许这就是吸血鬼显得那么神秘的原因。而她别说二十个金币了,连十个都拿不出来。
但一个金币,足够她买一只吸血鬼回家。
她最初以为时寒枝是一个普通人类小孩儿,毕竟能在阳光下生存的吸血鬼可不多,更何况哪里有吸血鬼被铐着镣锁当成货物一样贩卖的?正巧她缺一个试验品,于是就把可怜兮兮的小吸血鬼拎回了家。
最初她还好奇,这个臭着脸的人类小鬼为什么这么不爱吃饭,她可没有放癞蛤蟆进去,按理说她的蘑菇汤除了色彩鲜艳了点儿,味道还是很好的。她不吃饭,花茜还为此着急了很久,一块金币,这是她几乎全部的家当,天知道那些做魔药需要的材料有多贵,光一颗龙牙就要她倾家荡产,她看时寒枝,就像在看行走的一块金币,她要是死了,她的金币就白花了。
幸运的是,时寒枝活下来了,甚至还长了半个指头那么高,花茜也不用特地给她做饭,这省了她好大一笔开销,这时候她才开始困惑,时寒枝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人类小鬼是没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的。
女巫自有一套检测方法。她扎破时寒枝的指尖,滴进混着鸢尾花汁、龙血和独角兽精液的混合溶液里,她和小鬼盯着变幻莫测的液体,一齐陷入了沉默。
可能是哪儿多滴了一点,花茜嘟囔着,正当她懊恼这次测验的失败时,它爆炸了。
好吧,这次有点儿过分了。花茜想,她该再去背一遍《魔药学》。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不是她配错了药,是时寒枝这个小兔崽子血太顶了,她用的材料太低级。
过了有五十年吧,花茜才知道小鬼是什么种族。说起来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她撞见这个小兔崽子在后院撵着她养的第五百七十三只猫跑,逮着就把它的血给吸干了,花茜这才知道她养的前五百七十二只猫去哪儿了。
太过分了,花茜气得抄起她的扫帚对着时寒枝一顿揍,时寒枝理亏,缩着脖子挨她打。
猫对女巫来说就像是身份证明,女巫没有猫,就相当于没有营业执照,是不被业界承认的。自从时寒枝来了,不知道多少猫丧身其口,花茜也一直对自己的业务能力产生怀疑,一度想要放弃女巫这个职业。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这个错误的想法,恨不得想让时寒枝当场放弃生命来为她的五百七十三只小猫咪陪葬。
但毕竟是一块金币。花茜心软了,她花一块金币买的呢。
时寒枝在七十年后,终于长到了花茜一辈子也无法触及的高度,并且身高不再增长,她成年了。
成年的吸血鬼也更贪婪,她不在满足于低等动物的鲜血,于是背着花茜,她经常去狩猎人类。花茜对她的行为既不赞同也不反对,只要时寒枝能继续替她试药,她不在乎她究竟吸了谁的血。
像她这样好体质的小白鼠可不好找。花茜在时寒枝走后二十年才总结出来这一道理。
她花了无数的金币,买了一个又一个的奴隶,却没有一个熬过半年的,在死了三十四个奴隶之后,花茜穷得只能在自己身上试验了。
时寒枝的离开在花茜意料之中。她可以养一只吸血鬼幼崽,但养不活一只成年吸血鬼,花茜的小木屋太简陋了,这让流淌着贵族血液的吸血鬼无法忍受。
唉,吸血鬼就是那样一个冷漠无情的种族,花茜用一百来年才总结出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
今天是她的休息日,她看了看锅里咕噜咕噜的粘稠液体,看样子还要在煮个一两天,她于是去洗了洗手,换上一套比较像样的黑色长裙,出门狎妓。
她活了近两百年,直到最近才发现还有这么一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