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孟毓思忖两秒,如实作答:“有些好奇,却又没那么好奇。凡事皆有因果,我相信苏总您会告诉我。”

苏哲翊抬了抬眉尖,有些意外的看了她一眼,仿佛是没想到她会如此淡定。轻轻地勾了勾唇,这倒是有点意思。“两个月前在永鑫见到你,实在是让我意外。”

“苏总,我在永鑫已经半年多了。”孟毓不急不躁的回答。

很难得遇见在他面前进退得宜应答如流的女人,苏哲翊想,若不是曾经见过她惊慌失措疯疯癫癫的一面,他恐怕都要误以为这女人骨子里便是如此淡定冷静了。

苏哲翊捏了捏眉心,仰面往椅背上靠着,懒洋洋的眯了眯眸子,似是漫不经心的问了她一句,“你做家电业务不是挺好,为什么应聘到永鑫来?为了接近柏耀,还是……我?”

孟毓的双目直视着前方,在苏哲翊的回答中暂时保持着沉默。

曾经看到一句话,至今记忆深刻:今生再长,也不过是一个一眨眼就醒的夜。而我的想念,是这深睡的夜里一直醒着的窗。

孟毓很想问他,如果我说,我的靠近是因为想念你,你会相信么?

☆、第2章 part2

part 2

【对夜晚的恐惧来其实来自于对孤独的恐惧,我不喜欢一个人睡,却被迫如此生活。——偷影子的人。】

孟毓没想到苏哲翊回国并不住在苏家,甚至没有回自己的公寓,而是要求孟毓将他送到盛庭酒店去。尽管这酒店同样是永鑫旗下的产业,但孟毓仍难免觉得奇怪。大约是她表现得太过明显,所以苏哲翊轻声笑了一下,不无讥诮的说:“我以为你应该对我的生活习惯,已经了若指掌了。”

这绝不是夸奖,尽管他的语气是云淡风轻的。

孟毓将车子停在酒店门外,立刻有门童走上来打开后座门,苏哲翊走出来,随手整理了衣领,一手抄在裤袋里,一只手虚握拳垂在大腿一侧,微微仰面望着盛庭酒店的标识。

她拿不准苏哲翊是何想法,于是走到他身侧几十公分外的地方站定,微俯身,苏哲翊瞥了她一眼,而后抬步往前走。孟毓有些讶异,在他身后问:“苏总,那我明早上再来接您?”难不成就此成了他的专属司机?

苏哲翊顿住脚步,挑了眉尖,道:“我有说过你可以离开?”

孟毓只得把车子交给泊车小弟,随同苏哲翊一起进入酒店。五星级酒店装修极为奢华,她也只是在某次经理培训时有幸住了两晚,那时跟方紫燕住同一间房,两个人躺在软而舒适的大床上,翻来滚去的根本就不想起身,还被孙经理嘲笑是“没出息”。

侍应生把行李送到总统套房来,苏哲翊用很短的时间换了浅蓝色的运动装,从冰箱里拿一罐可乐,慵懒的坐在沙发上,拧开来喝。“你不用一直站着,坐。”

孟毓点头,在单人沙发上坐下,眼角余光暗暗的打量他,这样的装扮倒显得不那么深沉内敛了,与记忆中那个鲜活的身影才更为相似。她隐约觉得紧张,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搁在膝盖上,正襟危坐的样子仿佛如临大敌。

苏哲翊很快喝完一罐可乐,倾身将可乐罐放在茶色茶几上,孟毓偏过头,注意到他右手虎口处的那一圈小小的牙印。

在车上面对苏哲翊刁钻又直接的问题,孟毓脸不红心不跳的说着特别官方的虚假话:“永鑫是地产界的龙头老大,员工的薪水福利在业界都是首屈一指,比起我之前的业务工作虽说薪水低了点,但是足够轻松和稳定,并且我十分认同永鑫的企业文化。”

用这种只适合在校园招聘上表表决心的场面话来忽悠苏哲翊,也难怪他不相信了。

他说:“永鑫提拔员工是唯能力论,不论资历,不走关系,从普通员工到主管你只用了四个月时间,我相信假以时日你会成为永鑫的中流砥柱。但是——孟毓,我不喜欢有臆想症的女人。七个月前,你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七个月后,你跟柏耀的绯闻在公司闹得沸沸扬扬。你进入永鑫的初衷是什么,我不在乎,你必须,尽快离开。”

七个月前?

那时孟毓还是早出晚归的家电业务,因工作调动来到b城。彼时苏哲翊在美国的风投事业做得风生水起,不过是在工作之余抽空回来探亲。

但就是那般巧。

你相信这世上会有完全相似的人么?

容貌、声音、嘴角上扬的弧度,甚至是他虎口被人咬出的一圈小小牙印?

孟毓不相信。

她在苏哲翊的公寓楼下守了两天两夜,第二晚雨下的特别大,她没打伞,全身上下湿透透的像个落汤鸡。当晚十点多钟苏哲翊终于出来见她,他撑一把黑色的伞挡在她的上空,孟毓伸手去抓他,被他躲开,“卲荀……”

苏哲翊的声音清冽,他明明确确的告诉她:“小姐,我不是卲荀,你认错人了。”

在孟毓不屈不饶的攻势下,苏哲翊终于动怒,不悦的嘲弄:“孟小姐,用‘我长得像你初恋情人’这个老掉牙的梗接近我,实在是让人……倒胃口。”

“如果你不是卲荀,你右手那圈牙印要怎么解释?”不是孟毓太固执,而是巧合太多就成必然。

雨越下越大,而苏哲翊的不耐愈加明显,“我想我没有义务向你解释什么,孟小姐,如果你继续这种疯狂的行为,我会选择打电话叫警察来解决。”

他那样狠心,连表情都仿佛是不屑一顾的,孟毓不记得当时自己有没有掉眼泪,只是舌尖的苦涩一直蔓延到心底,她扯着颈子上挂着的金哨子给他看:“这是你送我的,你也不记得了么?卲荀,我是孟毓,我是小鱼儿啊。我知道错了,我不会再跟你赌气了,求你,别丢下我可以么?”

如果时间可以倒退至五年前,她绝不会那么任性,不会一气之下偷偷跑掉,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卲荀。再后来,从远方传来那样一则消息,她才追悔莫及。他们告诉她,卲荀在那场大火中失踪了。失踪,后来警方判定为死亡。她不相信,她怎么敢相信呢?连尸体都没有找到,怎么能判定为死亡?可是老天爷终究没有亏待她,她知道,苏哲翊就是卲荀,他虎口的那处伤口还是她咬出来的,一模一样的位置,怎么会错呢?

被雨淋得太久,孟毓高烧不止,再次醒来时是在满是消毒药水味道的医院,护士小姐给她打点滴,她从床上爬起来,急迫的问:“是谁送我来医院的?”

护士小姐说:“是一位先生,唔,高高帅帅的。不是小姐你的男朋友?我看他抱着你进急诊室时可是着急的不得了呢!”

“那他人呢?”

“刚才好像下楼去了吧?”

她身体还虚弱,跌跌撞撞的跑到楼下去,早已不见苏哲翊的身影。

她千方百计的打听,可是苏哲翊实在是太低调,就连私家侦探都给不出任何消息。找不到苏哲翊,她能做的就是等待,等他回来。幸好,她等到了。

孟毓不明白,如果苏哲翊是卲荀,那他为什么不承认?为什么不肯认她?那么真正的苏哲翊又去哪儿了?她从来不敢想,或许她的卲荀,已经……

苏哲翊的性情却是与从前的卲荀大相径庭,卲荀活得潇洒而恣意,苏哲翊却深沉而内敛。她明白,硬碰硬,根本就行不通,所以孟毓只能够转变策略,一步步寻找真相。

现在,苏哲翊让她离开永鑫,她当然心不甘情不愿。

等她从酒店里出来已经晚上六点了,她直接把车开回家去。这晚睡得不好,梦也做的乱七八糟。她梦见与卲荀一起去放风筝,风筝挂在树上,卲荀身姿敏捷的爬到高高的梧桐树上,替她摘下来。一转眼,却看见了一片火海,随之而来的是剧烈的爆炸声。她被血腥的爆炸现场惊醒,抹着额头的冷汗醒过来。她抓着颈子上挂着的金哨子,手心里全是汗,凉凉的金哨子贴在手心的肌肤上,这才觉得安心。

阖目时,想起一句话,“对夜晚的恐惧来其实来自于对孤独的恐惧,我不喜欢一个人睡,却被迫如此生活。”

她对生活所有的期待全都来自于对卲荀的期待,没有卲荀的五年,她过得如同行尸走肉,支撑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就是找到他,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