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车窗外,林宇看着映入眼帘的超市,曾经,他很喜欢逛超市,因为有某个人的陪伴,只不过现在,他要学着忘记了,他知道,忘记是件轻松的事,只要不看着,不想着,不记着,就忘记了,就像烟火过后的天空。可当他听见广播里唱着的一首歌时,眼泪,瞬间重重的砸在手上,因为这首歌,他和萧齐一起听过。
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彻底将爱情遗忘,将心里的那个他/她忘记,可是,忽然有一天,看到了一张画,听见了了一首歌,走过了一条街,眼泪,还是不由自主的落了,只因,它们都有那个人的痕迹,原来,最想忘的,却是最让人难以忘怀的。
☆、第八十六章
开贴已经半年,楼也盖到了3万多了,萧齐一下班,便换好衣服坐在电脑桌前,继续回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
窗外凉风阵阵,萧齐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快乐与忧伤,依旧能感受到那份真实与感动、思念与孤独,眼泪,悄悄滴落在键盘上,萧齐起身,走至窗前,听着雨水滴落到地面的声音,渐渐沥沥,多像是寂寞唱的一首歌啊!
宝贝儿,远阳市又在下雨,我还在想你,此时的你,又在干什么?
窗外,哗哗啦啦下着雨,林宇被雨吵得不断翻身,手一张开,空的!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爬起来打开壁灯,身旁的位置空空如也,林宇记得好几个晚上都感觉身旁没人,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做梦,难道,不是梦,是真的?
穿着拖鞋走出卧室,漆黑的客厅中闪着白亮的屏光,林宇走了过去,端起沙发上的笔记本电脑看。
叶华站在阳台上,不知抽了多少根烟,正欲再抽一根时,一包烟竟没了。等他回到客厅时,笔记本电脑前的人影让他的心一紧,但随后在看到林宇泪流满面的脸庞时,“砰!”紧悬着的心咯噔一落,碎得无声无息,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其实,对象错了,任凭时间、地点如何对,天时地利如何对,人不和,仍然是一场空欢喜。叶华很早就明白,但就是不想相信。
2009年9月,林宇放弃继续在b大读研的机会,毅然跑到远阳市的a大读研,很多人都说林宇脑子进水了,可林宇说,这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勇敢也是最晚的一件事。
萧齐正在更衣室换着正装,等一下还要赶去公司开会,今天的这个会议非常重要,事关他能不能胜任中国市场的ceo,刚走进客厅,门铃就响了,谁啊?大清早的!
萧齐打开门,随意瞟眼门外的人,可这一眼,让他僵住原地久久不能动弹。
林宇拖着行李,清亮的眸子凝望着萧齐,那个让他爱到骨髓里的男人,“我回来了。”嘴角想牵起好看的弧度,却牵动了眼帘,眼泪,也就这么掉下来了。
萧齐敢保证,这是他这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话了,移动着步子,颤抖着手,缓缓摸向那张深深刻在脑海里的脸,红着眼眶哽咽道,“我不是在做梦吧,你真的回来了。”
林宇猛地抱紧萧齐,在他怀里肆无忌惮地哭道,“是真的,我回来了。”
萧齐将林宇紧紧按向自己的胸膛,让他与自己贴合的密不透风,闭上眼,任眼泪幸福的溢出来。
后来萧齐问林宇怎么想通的,林宇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萧齐。原来,林宇那天半夜在叶华的笔记本电脑上看到了萧齐写的帖子,萧齐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写的?”林宇白了萧齐一眼,便缓缓道来,“一看帖子的标题,‘在我们的家,等着你,直到白头’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再看下楼主的id,‘等雨’我就有些怀疑,后来看了内容,我就肯定了。”
萧齐抱紧林宇,贴着他的耳畔,说了一番让林宇心疼又愧疚的话,萧齐说,“宝贝儿,我这辈子做的最混蛋的事,就是你要我放你走的时候,我竟然答应了。做的最后悔的事,就是你说离开我会更幸福,我竟然相信了。”
2009年9月14日,萧齐等到林宇回来,这一年,他们24岁。
☆、第八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