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小时后,高彬带着小六在一家小饭馆跟顺子见了面。
顺子,大名高顺,是高彬的亲堂弟,早年也受《少林寺》影响,弃学离家去少林寺学武,据说他没能去成少林寺,却在路上遇见了一个高手,看他根骨不错,教给了他几手功夫。
几年之后,高顺回到青港,手下还真有了几套野路子,打架很是生猛,但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精神变得有点不正常,曾经干过一件骇人听闻又匪夷所思的事情,有一天他在大街上走的时候,一只草狗冲着他狂叫,还追了他好几米,这惹恼了高顺!
按说,就这样一条瘦骨嶙峋的草狗,手上有几手功夫的高顺想要弄死它非常容易,随便弄个砖头子砸死它,或者直接扭断它的脖子都不是难事。
匪夷所思的是,高顺竟然选择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方法!
他竟然把草狗扑倒在地上,对着狗脖子一阵狂咬!把狗脖子咬的血肉模糊,自己也弄了一身一脸的狗血和狗毛!
草狗吓得狂蹬乱叫,但是它又怎么可能是高顺的对手,被高顺死死的按住,一副不把它咬死不罢休的狠劲!
周围路过的群众实在被这种恐怖的景象给吓晕了,有人报了警,警察出警的速度够快,高顺的牙也不太锋利,警察过来把高顺按住的时候,那只草狗已经被咬的奄奄一息,只剩下出气,没有进气了。
如果经常再晚来几分钟,这只草狗肯定会被高顺活活咬死!
满嘴狗血的高顺被警察逮走的时候,高顺还朝着已经快死的草狗怒骂:“你等着,下回再敢冲我叫,我非得咬死你!”
因为这次的人狗撕咬大战,高顺一战成名,从此有了“高疯子”的绰号。
本来,龙振义看着高顺有点拳脚功夫,还想把高顺收在手下当个小弟,但是出了这事之后,龙振义就跟高顺划清了界限,这小子是个精神病啊,得不住哪天再把自己给咬了!
高顺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整天在身上揣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三棱刮刀,就靠着碰个瓷讹点钱,也不多要,三十也行,五十也可以。
很多人都认识高顺,知道他是个神经病,讹的钱又不算多,一般人就都给他了。
高彬也不愿意跟他多联系,但是觉得他能打架,有一股不要命的疯劲,而且毕竟是自家堂弟,所以经常给他点钱,偶尔带他喝喝酒,逛逛窑子。
因此,高顺对他这个堂哥非常感激,接到堂哥的传呼,立马就赶了过来。
来到饭馆,看到高彬这副惨样,高顺的眼睛立刻红了,把三棱刮刀一把从怀里掏了出来,叫道:“哥,谁打的你,给我说,我去捅了他!”
高彬摆摆手:“兄弟,咱们先喝酒!小六,把酒满上!”
小六给他们二两一个的玻璃酒杯里倒满了五十多度的红高粱。
“兄弟,走一个!”高彬端起了酒杯。
“哥,干了!”高顺豪气干云。
高顺的酒量一般,一杯酒哐当干了下去,立刻就有了点醉意,眼珠子红的更厉害了。
小六又给他们满上了酒,高顺端起酒杯,叫道:“哥,再干一杯!”
高彬连忙拉住高顺的手,他知道,再干一杯,高顺可能就没法干活了,一杯酒就正好,说道:“兄弟,这杯酒先搁着,哥哥我被人给打了,你给不给我出这口气?”
高顺猛地放到桌子上,叫道:“哥,你就给我说是谁吧!”
“还能是谁?他妈的陈伟!”提起陈伟,高彬的声音也提高了八度。
高顺冷笑道:“是他妈的陈伟啊?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那次在电影院门口碰见他,这小子还学洋鬼子穿西装皮鞋,他妈的,一看就是帝国主义的走狗,千刀万剐的走私派!这种人活着,就他妈的给咱们社会主义抹黑!哥,你放心吧,你给我说那小子在哪里,我去捅了他!”
“顺子,他刚才在码头仓库打得我,这会还可能在那!”
“哥,我明白了。这杯酒给我在这里温着,待我割了那厮人头再来饮这杯酒!这就叫,温酒斩华雄!我就是关二爷!”高顺大声叫道。
旁边桌子上也会两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听到高顺敢自称是关二爷,立马怒了,一个小子叫道:“草!你是什么东西,还敢说自己是关二爷?”
高顺立刻握着他的三菱刮刀走到旁边桌子旁,锁着眼睛问道:“谁他妈的不服?”
两个小混子看着高顺这股疯劲,一时没敢动。
高彬撇撇嘴叫道:“赶紧滚蛋!这是高顺!”
“高顺?高疯子?”一个小混混脸色苍白的叫道。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另一个混子赶紧道歉,扔下五十块钱,拉起脸色苍白的混子马上走了。
看着两个小混子仓惶逃走的背影,高顺仰天长笑:“哈哈哈……你这厮,先饶你们性命,如有下次,定斩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