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有一个著名的别称,那就是雾都。由于常年四季空气湿润,多雨雾,整座城市都处于一片雾气笼罩当中,因此得了一个雾都之名。
不过今天的天气非常好,天空难得地一片晴朗,将雾气都冲散了,让人感觉神清气爽。
林凡一路走着,这看看那瞧瞧,看上去有点漫无目的地走,但实际上,他却是将詹姆斯所说的那些势力分布摸清楚。
伦敦这种地方势力太多了,林凡想在这里立足,真的不能太大意,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让自己的计划落空。
走了一会,林凡突然一怔,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人。
亚瑟,这个当初让他揍得满地找牙的亚瑟王后裔,居然带着几个人也在街上。
那时候,这个亚瑟王的后裔想追求东方仪,却让自己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后来还发誓要报仇,不知道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他到底有没有进步?
走近一点,林凡便看出来了,亚瑟还真的有了不小的进步,居然突破了先天五重,到了先天六重,也就是说,在真正的战斗中时,他可以使出相当于先天七重的力量!
林凡不禁暗暗心惊,想不到他的进步这么快,居然都赶上了自己那些兄弟,而且真正打起来的话,连曾平都打不过他了。
当然,这指的是光明正大的打,如果真是生死决斗,亚瑟就打不过曾平了。
在真正的生死决斗中,曾平不可能会容许他有时间去发动那些禁咒,而一旦等他想发动禁咒时,以曾平的经验,早就一剑结果了他。
所以说,这西方的法术就有这点不好,想发动一个大威力的禁咒还要经过长时间的准备,而这段时间里如果没有人护法,早就让对方干掉了。
看着亚瑟在街上走着,林凡突然感觉到,这小子在进步了之后,好象又恢复了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就看他现在的眼神,明显就是在瞄着那些有前有后的金丝猫。
他不禁摇头不已,这种花花公子如果不是有着超好的血统,根本就不可能会有现在的地位,也不可能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他这种力量,有一大部分都是通过血脉觉醒得来的,这就是西方异能者的好处。
西方不同于东方,东方的修道者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拥有实力,而西方的修士,一是异能觉醒,二是信仰力量,这些都跟东方有着天壤之别。
经过亚瑟身边时,林凡却听到这混蛋小声自语着:“这些女人虽然都不错,但跟东方仪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那个东方姑娘才是我的真爱啊!可惜,她居然有了男朋友,真是可恨啊!”
林凡不禁失笑,这混蛋还想着东方仪啊,上次真没有打怕他么?
这时候,亚瑟又对身边的一个二十圆桌骑士说:“你们说,如果我再去华夏,能不能追到那东方女孩?”
“少爷,你千万别去了,华夏是个神秘的国家,那里的高手太多了,你又暴露了身份,万一让别人暗中下毒手,那就完了。”一个骑士担心地说道。
“是啊,以后再也不要去那个地方了,太神秘了,太强大了!”另一个骑士也说。
“不行,我一定要去的,那个姑娘才是我的真爱!”亚瑟坚决地说。
十二圆桌骑士脸色惨白,他们是真的怕了,上次林凡表现出来的实力让他们从心底里害怕,那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就算是他们现在也有了进步,想起当初的那一幕,还是心惊胆跳,根本就生不出对抗的心思。
但亚瑟明显没有那种感觉,他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进步,应该可以跟林凡对抗了,而且,他是真的对东方仪非常倾心,正是这种执念,才让他在这么快的时间里突破了。
但是,那种突破却是非常痛苦的,以他的个性,真的不想再有第二次,所以这才突破了一个大境界,便迫不及待地离开了秘地。
突破之后,他可以借用一些亚瑟王的力量了,在他的认知里,亚瑟王是无敌的存在,就算自己只能借助一点,也足以打败林凡了。
打败林凡,征服东方仪,一直是他的梦想,而现在,他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这种能力,可以完成自己的梦想了。
所以,他才会动了心思,想再去一趟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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