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名字就够了(2 / 2)

娇妻你好甜 十一雨 1127 字 11天前

“哈,我就住这里吧。”金梦莎抬起下巴指了指金小鹿那间敞开的房门,莞尔笑道:“小鹿跟我一起来的,我可不能丢下她一个人,自己跑回家去住。除非咱们家里,还有一间多的房子,可以让小鹿住。”

“那倒是没有。”华晟抬手挠了挠头发,实话实说:“姐,咱们家换了新房子了,在碧桂园。三室两厅,刚好爸妈一间,我一间,然后给你留了一间。”

“哇,陵海碧桂园的三室两厅,应该挺值钱的。”金梦莎眼睛一亮,兴冲冲地问:“弟弟,咱们家,是不是还算条件可以的?”

呃,华晟忍俊不禁地笑了:“姐,咱们家一直就是普通人家。碧桂园这套房子,是你失踪以后,慕风哥送给爸妈的。本来,他要给爸妈送一套别墅,爸妈坚决不肯要。慕风哥又一直坚持要送,后来,爸妈才退让了一步,选了这套三室两厅。”

晕,又是慕风!

慕风慕风!今晚,她真是听到这个名字就够了!

金梦莎没想到,自己消失的这七年多里。

慕风和自己的父母,竟然一直保持着联系。

而且还给他们送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住房。

当然,对于慕风这种级别的富豪来说。

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压根就不算什么。

如果她要表现得,再硬气一点。

就该让父母和弟弟,马上从碧桂园的那套房子里搬出去。

从此都不和慕风,有一丝一毫的牵扯。

只是,父母已经在那里住了好几年。

如果她一回来,就不由分说地让他们搬走,那真有点像是神经病了。

何况,以她现在的条件,也没有能力为家人安排一套更合适的住处。

唉,还是先不理会这件事情算了吧。

要讲真说起来,房子慕风是几年前送给她父母的。

其实,她也没有权利去做主。

总之,她自己不会搬过去住就行了……

金梦莎想得百味陈杂,没有再对父母这套受赠的住房发表什么意见。

华晟关切地问:“姐,你这几年在那个荷花镇,过得好吗?我现在,有没有姐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