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2 / 2)

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小姐穿越后,反而有了人生中第一位克星——她这辈子的队长父亲,因为叶队长人狠话不多,一生气就能她赶出家门赚工分,叶舒华绝对不想再犯到他手里,所以还是按照王翠芬同志的吩咐,乖乖去泡茶了。

虽然剧情急转直下,不过叶舒华运气还是不错的,抓了茶叶过来倒开水的时候,看到灶台上放着两盘炒好的菜,顿时又眼冒精光了,“娘,家里什么时候去买肉了!还有这么大的鱼……”

叶舒华到现在才发现两个炒好的荤菜,就知道王翠芬同志的手艺极其有限,别说香飘十里,就连香飘两米都做不到。但叶舒华如今这处境,也没资格挑厨艺了,看到肉菜就自动分泌出了唾液,说话间已经咽了两次口水。

王翠芬已经低头去刷锅,准备再做个韭菜炒鸡蛋就能吃饭了,也就没发现自家闺女没出息的表现,“肉是不是买的,去你奶奶那借的腊肉,鱼是你哥自己捉的,等下个月天气凉了,队里还要清鱼塘。”

叶舒华没仔细听她娘的后半句,而是跃跃欲试的问:“奶奶那还有腊肉吗?”

在叶小妹印象中,叶奶奶没什么存在感,主要是这儿的传统由老大赡养父母,叶奶奶跟着叶大伯一家,住在靠近村尾的位子,离叶小妹家有点距离,也不是天天见面。

就算见了面,叶奶奶对小孙女也平平淡淡,她像所有老太太一样,大孙子才是心头宝,而孙女当中,叶大姐那样由老太太一手带大、性情温婉贤惠的姑娘,才是叶奶奶喜欢的孙女,叶小妹本性是有些像王翠芬的,现在变成了好吃懒做的叶舒华,也就更让老太太不喜了。

无论是以前的叶小妹还是现在的叶舒华,都不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察觉到老太太的不满,自己就退避三舍了,不过那是在不知道跟着老太太有肉吃的前提下,如今知道了,叶舒华一点都不介意叶奶奶的冷淡,很乐意去老人家跟前当一个听话又孝顺的好闺女。

只是王翠芬同志毫不客气的泼了盆冷水下来,“这些腊肉还是过年时咱家送的年礼,你奶奶舍不得吃,听说你爹要请人吃饭,把最后一点腊肉都给我了。”

叶舒华有点失望,也有点佩服,还她娘厉害,把老太太最后一块肉都骗到手了,她要向王翠芬同志看齐。

叶奶奶那里没肉就算了,她还有叶大哥和叶二哥,既然他们有特殊的抓鱼技巧,以后就可以加餐了。叶舒华越想越美,端着热茶出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梦幻的笑容,见了宋清徽就迫不及待的分享道:“宋大哥,你今天运气真不错呢,我哥去河里抓了条大鱼回来红烧,我娘还找奶奶借了块腊肉炒冬笋,另外还炒了鸡蛋青菜,简直丰盛得像过年了!”

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是请假,昨天过年单方面给自己放了假,加上很多天前还请了一次假,小伙伴们可以记一下,不要忘记找我补回来_(:3j∠)_

明天去拜年拜年就不熬夜,大家也早点睡呀。

走之前再晒个霸王票——

谢谢小伙伴,么么哒。

晚安!

☆、第十二章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欢绵里藏针了,“要是只有自家人,小妹淘气也就算了,今天宋知青来做客呢,还真是有些对不住,宋知青千万别见怪啊。”

妯娌俩一唱一和极为默契,在护短狂魔王翠芬同志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叶舒华钉死在缺家教的耻辱柱上了,还扯上了宋清徽这位客人,这就有点不好开脱了。

王翠芬不由沉默了几秒,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时候,叶舒华先开口了,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宋清徽,“大嫂二嫂的意思是鱼只能留给宋大哥吃,咱们都不能吃吗?”

叶舒华倒不是有意偷换概念,她真是这么理解的,尤其是听二嫂替她给宋知青道歉的时候,她简直恍然大悟,她吃了点鱼就要给客人道歉,意思就是他们全家都不能碰,只有宋清徽有资格享用它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