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办喜事比较豪放, 酒席从早上吃到晚上,吃三顿,如果是娶媳妇那更豪迈,都从婚礼前一天就开始宴客,同样包圆早中晚三餐,但是得请整整三天的客。
叶家今天是嫁闺女不是娶媳妇,只需要准备当天的酒菜就够了。当然要摆三天的话他们家也不是请不起, 小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干货,半个月前又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 里面又有好几斤干货,这些海鲜看着不多,泡发以后却有好几十斤, 王翠芬都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借腊肉腊肠了, 有这些海鲜加上自己家的肉和蔬菜,酒席上的饭菜就够丰盛了, 而且还体面,去别家吃酒席可吃不上这么多海鲜。
所以婚礼前,队里有人跟王翠芬打趣说要不他们家也摆上三天,宋知青是队里的知青, 就算是大队的自己人, 父母长辈都不在身边张罗, 当丈母娘可不能忽视云云。底气十足的王翠芬听了这话还真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一口否决了众人的提议,她嗔道:“嫁闺女有摆三天的吗, 又不是招上门女婿!”
不等众人嘻嘻哈哈的笑起来,王翠芬又道,“再说小宋家又不是不打算办酒席了。亲家专门写信来说了,年前孩子们在北京的时候没给办,是因为我们这边人不在,所以就先叫他们回来老家办,等有机会回北京还要好好办一场,到时候把我们都接到北京去吃喜酒。”
听到这话,众人再顾不上打趣了,叶队长他们日后居然还要去北京送嫁,多大的福气啊,众人顿时只剩下满满的羡慕。被人们艳羡不已的王翠芬也表示很满足。
于是叶小妹结婚这天,就按当地嫁闺女的规矩来了。
不过虽然只需要请一天的客,却依然是很大的工作量,主要是办喜酒有讲究,早饭不能超过九点以后,最好八点左右就弄好让客人们都上桌了,要这么早准备好酒菜,可不得天没亮就起来张罗嘛。
叶队长办喜事,全队老小都很乐意来帮忙,饶是如此,王翠芬作为总指挥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本来她有两个儿媳妇,是可以稍微歇口气的,小姑子嫁得特别好,林红梅和宋秀秀早已放下了以前的成见,真心实意的捧着小姑子过日子了,小姑子大喜的日子她们当然也很努力发光发热,可她们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家里又添了两个随时要吃奶的小朋友,加上已经可以拉着妹妹满地跑叶大宝兄妹俩,一群的小娃娃,当妈的叶大嫂和叶二嫂根本走不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叶大嫂和叶二嫂,这两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削尖了脑袋想生儿子的宋秀秀又生了个闺女,偏偏每隔几天,林红梅也发动了,又是个大胖小子,把宋秀秀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刚出月子那几天,林红梅格外得瑟,见人就感叹她也想要女儿,没想到又是个臭小子云云,宋秀秀听得扎心不已。
好在叶小妹的婚事一天天近了,乡亲们来家里串门更多的是想打听宋知青家给了多少彩礼,林红梅的得瑟很快就被人们打岔过去了,这大概是宋秀秀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不过对王翠芬来说,孙子孙女都是叶家的种,反而是近来小闺女的“争气”让她越来越意识到,女孩养好了要出头可比男孩容易多了,就拿小妹和老三来说,小妹嫁给了宋知青,日后跟着小宋回城当北京人,给她生的外孙外孙女也都在皇城脚下吃香喝辣;不跟小妹比的话,老三也有大出息,进了城当工人,说出去也是大队的独一份,可是老三再有能耐下辈子也就在县里混了,哪怕有样学样的找大城市来的知青当媳妇,那也不可能跟着知青媳妇回大城市,反而只能让知青媳妇留下来陪他在小县城过苦日子,这就是差距。
所以老二媳妇又生了个闺女,王翠芬本能的失望了几天,后来想想小闺女便又释怀了,老二媳妇身子骨好,总有生儿子的一天,这两个女孩养好了也有出息,不指望像她们姑姑一样去首都过好日子,但是有老三帮衬着,把家里姑娘都嫁进城里应该不算难,以后给她找几个城里的孙女婿,说出去照样体面。这样想着,王翠芬对宋秀秀的不喜倒也去了几分,明面上对这两个媳妇依然一碗水端平,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既然至少要留一个媳妇在家里照看着,还不如把她们俩都留下,免得过后再唧唧歪歪。
其实酒席在自家摆的话,王翠芬就不用费这个事了,林红梅和宋秀秀一边帮厨一边看孩子也勉强忙得过来,问题是他们家摆不下这么多桌子,谁家院子也没这么大,一般这种红白喜事都在食堂办了,食堂前面有很大的平地可以摆桌吃饭,后面还有大灶,做起大锅饭来比家里方便宽敞多了
昨天晚上,叶大哥和叶二哥就把从亲朋好友家借来的桌子搬到食堂前面去,还挨家挨户借了许多长凳摆开,这样早上只要做饭就好了,节约了许多时间。
任何方案当然都是有利有弊,这样一来林红梅和宋秀秀至少有人要留在家里照看着。不过王翠芬却不在意,反正人手够多,少一个或是少两个都没差,刚好她们俩可以在家招待下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虽然这样她会辛苦点,可是嫁闺女这样的喜事,再辛苦一点她都乐意。
不过在去食堂忙活之前,王翠芬认为还有件顶重要的大事——把喜欢睡懒觉的小闺女从床上挖起来。
叶小妹本来可以不用这么早起来折腾的,按照叶家人的计划,早上八点左右食堂那边开始接待客人,亲朋好友都会在饭前和饭后去屋里看看新娘,送送祝福之类的,所以叶小妹最好在客人到来之前,把自己打扮好了、当成吉祥物一样,坐在床上等人们来刷好感度就行了。这会儿连新娘化妆业务都没有,叶小妹只能自己拿着她那少得可怜的一套化妆品随便应付,加上她一年前剪的短头发至今也没有留长过,现在想做个美美的发型都不行,化妆打扮根本花不了几分钟,她就算七点多起床都完全来得及。
然而今天这样的大日子,王翠芬要的不是保险而是万无一失,她还怕小闺女那么个鬼精的丫头,没她在边上站着,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轮番上阵都别想把她叫起来,到时候外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问新娘还在床上起不来,这叫什么话?所以王翠芬索性出门前就把小闺女叫起来,她想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在家看着,她出门后小妹再懒也不能又倒回床上睡着。
于是叶小妹就提前了好几个小时被老母亲从床上挖起来,她还不知道自己本来可以睡懒觉,就已经带着满满的起床气在床上抓头发,“天都没亮,要这么早起吗?”
王翠芬一脸的理直气壮,“当然要了,大喜的日子,亲戚们一到都会先来看看你,你不早点起来收拾一下,难不成要蓬头垢面的见客?”
还没清醒的叶小妹本能摇头,虽然没有新娘服务,她依然坚持自己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新娘,怎么能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呢?
摇完头叶小妹才开始怀疑,哪个亲戚会天没亮就跑来吃喜酒的?但是不等她质疑,王翠芬已经满意的道:“既然明白道理,就快点起来收拾,我也得去食堂那边了……”
说着,王翠芬又塞给叶小妹一个盒子,便毫不担心的转身出了屋子。叶小妹打开盒子,看到宋奶奶送的首饰全都在里面,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了。
虽然这套首饰本来就成了她的,如今失而复得叶小妹还真有点兴奋,因为她早就惦记着王翠芬同志说的结婚就把首饰还给她,所以这几天她都致力于把首饰从老母亲手上要回来,可惜努力到昨天晚上都没有成功,她娘的理由是怕给早了,她毛手毛脚再给弄丢了,但叶小妹还真有点担心她娘小气的毛病犯了,结婚这天都不肯让她戴这套首饰,要她留着压箱底闷声发大财什么的,对她来说可就太伤心了,好东西不能戴出去接受人们的吹捧,那她要这玩意儿有何用!
好在王翠芬同志总算回心转意,在关键时刻还是物归原主了。给得晚总比不给好,叶小妹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一时间得顾不上睡懒觉了,迫不及待就想装扮上,所以王翠芬前脚刚走,她后脚也从床上爬起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想到她真这么听话的起来了,妯娌俩还愣了一下,宋秀秀反应快些,忙笑着说:“小妹这么早就起来了?我还没给你做饭呢。”
他们这些人都可以去前面吃酒席,却没有新娘子亲自跑到客人中间去吃饭的——要吃也只能等到被新郎接走后,小夫妻一起敬酒的时候吃吃喝喝,在娘家是不行的,按照规矩她最好都不要出这个房门。新娘不能自己去吃饭,也不好让客人看着她在闺房吃东西,只能在客人来之前吃好,那就等不到前边的酒菜做好了,因此王翠芬一早就交代了两个儿媳妇记得单独给小妹做早饭,让她早点吃,为了安慰吃不到大鱼大肉的小闺女,还特意叫她们蒸个鸡蛋羹给她吃。
不过叶小妹满脑子都是化妆戴首饰,还没考虑到吃饭问题,听完也不太在意:“没事啦,我现在也不饿。”
宋秀秀拔了头筹,林红梅也不甘示弱,这会儿便抢话道:“那行,小妹你先收拾着,我待会把饭弄好了送你屋里去。”
妯娌俩一个比一个更会玩文字游戏抢功劳,可惜叶小妹压根没这根筋,她从热水瓶里倒了热水洗漱完,便愉快的回屋了,一视同仁的客气着:“那就麻烦大嫂二嫂啦。”
意气风发的叶小妹回屋换上新衣服,画了个妆,把首饰都戴上,美滋滋的揽镜自照了会儿,再看一下手表,五点五十,叶小妹简直满脸懵逼,无法想象她娘今天也这样的丧心病狂,四五点就把她从床上诓起来了。
然后叶小妹就从意气风发顺便成无精打采,一个人坐在屋里发呆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等到第一个来屋里看她的“客人”,却不是王翠芬同志说的亲戚们,而是队里同龄的姑娘们,去年她们一块挖野菜摸螺丝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所以前些天王翠芬就跟女孩们家里打了招呼,请她们这天早一点来家里陪小妹。
叶小妹估计她们充当着伴娘团的角色,没有婚纱没有新娘造型也没有婚庆司仪的“婚礼”,反而有伴娘团,她也是有点适应不来。
不过有小伙伴陪着叶小妹果然就不无聊了,她根本不用找话题,浑身上下都是话题。
姑娘们一看到叶小妹“精致”的妆容就惊为天人——叶小妹觉得自己很简陋,可是她结婚有新衣服穿,还画了妆,涂了粉底画了眉毛甚至还抹了红通通的嘴唇,那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妞了!打扮是女孩之间永恒不变的话题,墙上那么醒目的“结婚照”大家也没错过,所以从她们进屋起,叶小妹房间里就没冷场过,大家左一句右一句的好奇着,热闹极了!
队里姑娘们的到来仿佛像是信号,她们待了没多久,七姑八婆也陆陆续续来凑热闹了,有些人甚至很拼的抱着小孩过来看新娘子,毫无疑问,“盛装打扮”的叶小妹也让七姑八婆们开了一回眼界。跟小姑娘们关注的妆容啊、结婚照啊不同,她们一进屋,眼神就黏在叶小妹身上金灿灿的首饰上挪不开了。
平心而论,宋奶奶送的这套首饰并不贵“重”,因为黄金是算克数的,这套首饰比较轻便精巧,加起来的价值恐怕也比不上宋奶奶锁进保险柜的那只金手镯的零头多。但是在乡下地方,一件金首饰都可以当作传家宝了啊,叶小妹竟然有一套,简直可以炫耀一辈子了。
震惊的老阿姨们不由拉着叶小妹打听起来,这套首饰是纯金的还是镀金的,婆家送的吗云云。被众星捧月的叶小妹更爽了,自然是有问必答,然后没多久亲奶奶就来了。
叶小妹家和叶大伯家一向亲厚,叶小妹结婚的大日子,大伯家除了叶奶奶和大着肚子的二堂嫂没有去帮忙,其他人同样忙得人仰马翻,所以现在就只有二堂嫂陪着叶奶奶过来。
她们俩一进屋,众人很有眼色的让开位置,叶奶奶踩着小脚一屁股坐到床边,拉着叶小妹的手,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慈祥,然后也不能免俗的像七姑八婆们一样夸起了她漂亮出色。
虽然用词千篇一律了点,老太太难得这么夸她,叶小妹还是很自豪的,叶奶奶夸完又拉着感叹了一阵她长大了要嫁人了云云,她也不觉得无聊了,脸上依然挂着喜气洋洋的笑容。自从叶小妹有出息以后,叶奶奶也怎么看她怎么顺眼了,傻白甜的笑容也变成了喜庆应景,老太太欣慰般的拍了拍她的手,心想小孙女果然长得很讨喜。
接着,老怀安慰的老太太便从怀里掏出了深蓝色的手绢,小心翼翼的打开,居然是个细细的银手镯,上面雕着花纹,样式不是很新潮,但做工还算精致,单看老太太小心翼翼拿手绢包着就知道珍贵了,满屋子的人也瞬间哗然,宋知青的奶奶家底厚、对小妹有多大方他们已经瞧见了,没想到叶奶奶也有这个家底,一个银手镯当然比不上金首饰,但叶小妹只是个孙女,老太太舍得把这么好的镯子给孙女当陪嫁也是下了血本——叶家兄弟们的媳妇都没有这待遇呢,原本按照惯例这种东西都是传给媳妇或孙媳妇的,传给孙女那不就变成别人家的了?
在众人的震惊加恭维下,老太太不由分说把镯子往叶小妹手上撸。叶小妹本来还有点犹豫,老母亲不在场,搞得她都有点不知道该不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毕竟外人都知道老太太守着这镯子谁也没给,她再傻白甜也能想到啊。
这玩意儿搞不好就是老叶家的“传家宝”了,压力山大,比宋奶奶的金首饰都烫手。
不过叶小妹也不是纠结扭捏的人,叶奶奶已经把手镯给她戴上了,她欣赏了下自己的手腕,左手金手链,右手银手镯,都是精细的款式,所以非但没有显得她像暴发户,反而衬得她肤白貌美、天生丽质,所以她瞬间改变心意,愉快的接受了这份礼物,笑容甜蜜的仰头冲叶奶奶道:“谢谢奶奶,我肯定好好保管的。”
她笑得讨喜,叶奶奶也颇为欣慰,笑道:“奶奶把它传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不用太小心。”说到这里还挺操心的加了一句,“平日里都要干活什么的,戴着金的反而不方便,以后就戴戴这只吧,反正也不是多金贵,磕了碰了也不心疼。”
叶小妹听到这里,才真正高兴了起来,她已经摸清了王翠芬同志的性格。结婚的日子,让她娘给她首饰,都磨磨蹭蹭到了今天早上才给,可以预见这几天展示过后,肯定会要求她把这些东西藏进箱子里不见天日。
谁让她结婚后还住在叶家大院、在王翠芬同志手底下讨生活呢,逃不出他们的魔爪,就只能逆来顺受了,因此叶小妹已经做好了继续夹起尾巴过日子的准备。听到叶奶奶说这只手镯让她日常戴着,她才兴奋起来,满脸笑容的点头:“好啊,我听奶奶的!”
她这么配合又给面子,老太太也很满意,又笑着叮嘱了几句才踩着小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