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方便再过海关,我觉得南怀瑾一定会回到锦城来的。”
我也这么觉得,他肯定会回到这里来的,因为谷雨在这里。
南怀瑾是我见过的最痴情最执着也是最令我痛心的人。
如果当初,他掐死了我也就好了,一了百了。
孙一白走后没有20分钟,打了两个电话催我走。
他说此地不宜久留,别让桑时西发现我在这里,省的连带害了桑旗,他说我扫把星的气息已经非常之浓郁,不要发挥到极致才好。
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不跟他计较,虽然他话糙理不糙,但是我就是不想走。
我跟桑旗说:“我想再待一会。”
“那就再待一会。”他揽我入怀:“也没有孙一白说的那么夸张,桑时西想要弄死我没那么容易,如果他能弄死我的话早就弄死了,不会留到今天。”
于是,我靠在他的怀里躺在沙发上看书。
人家是正正经经地看书,我躺在他的腿上看手机上的网络小说。
最近在看一部穿越奇情小说,简直奇到不行。
女主穿来穿去,今天是皇后明天是特工,不仅能在每个朝代穿梭,还能够在自己的每个时间段的时空里穿梭。
比如,刚才和帅哥吃着饭呢,说错了什么话,立刻打一个响指就能回到吃饭前,立刻更正自己的错误,和帅哥你侬我侬。
我看着看着就放下手机,仰着头拉下桑旗手里的书:“桑旗,如果我们也能在自己的时空里随便穿梭的话,我们穿到了认识之前,那你会不会在明知道我们相遇之后会发生这么多惨事,会选择不和我认识?”
他入神地看了我两秒很快就回答:“不会。”
“为什么?”
“我的记忆还在,穿来穿去有什么用,不论在哪个时空里我都爱你。”
这话我很受用,可是现实的问题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