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两人出了公安分局,还是刚才那个司机负责将他们两人送过去,因为不涉及查案,只是办理入住,所以小罗留在了单位,没有再进行陪同。
路上,孔笙哈欠连天,靠着椅背昏昏欲睡。
到了目的地,还是宋臻把她摇醒,她才醒转过来。
人本来还挺迷蒙的,一脸惺忪,结果下车被冷风一吹,整个人立即一个激灵,彻底没了睡意。
“你怎么那么困?”宋臻不禁问。
“还不是李湛,他跟疯了似的接案子,我这个副手不好当啊……”孔笙不禁感慨道。
宋臻无奈,两人随即进了酒店。
因为是公安分局那边提前打了招呼定好的,所以入住手续非常简便,两人拿到房卡,和送他们的司机约定了明天出发的时间,随后就准备上楼。
只是刚走没两步,孔笙的肚子就咕噜噜的叫了。
“饿了?”
“嗯,”孔笙再也酷不起来,一脸可怜相,“为了赶飞机,我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刚才忙起来就忘了。”
“我刚才看到外面不远好像有家沙县小吃,走吧。”宋臻抬步就往外走去,他好像自己也忘了没吃晚饭这件事。
孔笙立即将手揣进了羽绒马甲的兜里,整个人终于受不了寒风的侵袭将脖子给缩了起来,没办法,她一饿就酷不起来了。
两人走路的速度都很快,没到五分钟就找到了宋臻说的那家沙县小吃。
进店后,宋臻点了一碗拌面,孔笙点了一碗云吞加一份米冻。
看着端上来的云吞冒着热乎气,孔笙立即掰开筷子,一手一只,用筷子相互刮着上面的木屑,随后兴奋地说道:“我开动了!”
“先吃。”
孔笙也不客气,立即开吃。
很快,宋臻的面条也送上来了,两个人不吃不觉得,吃了才发现真是饿得厉害,三下五除二就把各自的“晚饭”给干完了。
这是在警队养成的习惯,吃饭速度都会很快,因为忙的时候很有可能饭碗刚端起来就要出警,久而久之就成为习惯了,孔笙虽然是女生,但同样也是警察,所以和宋臻他们没什么两样。
但她今天显然是别有用心,因为除了“晚饭”云吞外,她还有一份米冻,而且解决的速度很慢。
用筷子夹着米冻,她甚至还招呼宋臻,“宋队,尝一尝呗。”
“有话直说。”宋臻懒得跟她绕弯子。
“被看出来了?”孔笙问,狭长漂亮的眼睛里很苦恼,“那么明显?”
“别扯有的没的,说。”
“哦,那个,就是,就是先前问你的那个,李湛不是去你们g省那边查掏心案去了吗?等把凶手揪出来,他是不是就能,呃,就能像以前那样正常工作了?”孔笙一向爽利,这还是宋臻第一次听她这么磕巴的说话。
他不由得深深地看了她两眼,谁知道她立即睁大了眼睛望着他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自从你走了之后他升了总队,整个人办案就跟不要命似的,没日没夜,也不知道休息,搞得我这个当副队的人压力很大欸,而且他搞了那么多案子上来,我们也得跟着一起做啊,反正就是太要命了。我这是为了我的小命着想,我能力不足,怕英年早逝。”
说完,她还强调了一下,“嗯,就是这样,没别的。”
“你越强调,就越假,不用我再教你怎么识别一个人有没有说谎的这种低阶知识了吧?”宋臻毫不留情地捅破了她拙劣的借口。
孔笙:“……”
她怎么忘了,自己这一身本领还是宋臻教出来的呢?她刚刚才夸宋臻火眼金睛,结果这会儿自己就现原形了。
深吸了一口气,她终于变回了那个酷酷的孔笙,“没错,我以前特别讨厌李湛那只花蝴蝶,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现在好像喜欢上他了,但他心里只有小纯,所以我想来问问你,宋队,你觉得李湛有可能喜欢上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