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嫂:“之前谢少爷让我送到治疗中心的东西,我已经送到了。苏小姐看到了很高兴,她很喜欢那条裙子。”
谢景同听了垂垂眼,终于露出个笑来:“她喜欢就好。”
林嫂也跟着他笑。
谢景同洗完手,又慢慢地拿起毛巾细细地去擦自己的手。
大约是以前留下的习惯,谢景同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慢条斯理、有条不紊的,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一股子贵气。
他的手长得好看,骨节分明、手指纤细,又因为常年不事生产,指间干净幼嫩地不生一个茧子。
谢景同写得一手好字,从前常有人夸他的字风流俊逸、笔走龙蛇。
谢景同反反复复地用毛巾去擦自己的手,就像是想擦去指间的什么脏东西似的。
用毛巾擦完之后谢景同盯着自己的手看了半晌,突然一皱眉,似是在不满意自己的手还是不干净一样,伸手就又要打开水龙头。
林嫂被他吓了一跳,要知道谢景同已经在这洗了快半个小时的手了,他那双漂亮的手都快被他洗脱皮了。
林嫂忙一把抓住谢景同的手,像是像强行转移谢景同的注意一样,她之前一直在想的话题竟是脱口而出:“说起来,我突然想到,从前大家都说谢少爷您冷心冷情,谁也不在意。您还记得之前您家里的那个小容吗?据说是因为喜欢您才特意去应聘做了您家里的保姆,干了五年活,结果临走时去找您说话,您竟然不记得她的名字,那孩子哭着离开的。”
林嫂说着笑了起来:“那时谁也不相信,在商场上自幼过目不忘的您会真的不记得她,以为您是故意的。后来这样的情况多了,大家才相信您竟然真的是记不清人。”
她说着又笑了笑,语气里是故意为之的轻松愉悦,像是在刻意地让谢景同摆脱此时低沉的情绪:“虽然我看呐,根本就是谢少爷您懒得去记。”
谢景同听了林嫂的话,也跟着笑起来:“嗯。”
他慢慢地眨眨眼,抬眼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的男人眉眼精致,眼眸墨黑,狭长上挑的眼尾处分明是一抹嫣红。
他虽容色淡淡、脊背挺直,可只要一打眼,还是有一种……哪怕谢景同自然也不愿意承认的、仿佛在这些日子被强行赋予添加而得到的媚色迎面而来。
谢景同习惯把衬衫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规规矩矩、整整齐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