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 / 2)

简浩狐疑地打开,第一封薄薄的不用想也知道是安慕西写的,这个家伙平时话就少,写信更是。

第二封是黎书的,洋洋洒洒写了五页,简浩美滋滋地放到一边,打算待会儿好好看。

最后一封不薄不厚,统共有三页,署名是“兄,羽”。

平王殿下说道:“信是七王叔差人送来的,自然比普通驿站快上许多,简羽或许是有急事要同你商议。”

简浩一听,连忙翻回第一页,快速看了起来。

平王殿下特意坐得远了些,无意打探他们兄弟之间的私事。

小世子却没有这样的避讳,一边看一边汇报,“我哥说要来岭南捕鸟,为静和嫂嫂添一样聘礼,他要我跟你说一下。”

——自从上次皇后的生日宴上,简羽拼命相护之后,简浩便再也没有直呼过他的名字。

“浩浩以为如何?”平王殿下淡淡地问道。

简浩把信放下,皱着脸想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我觉得这种事不靠谱。”

平王殿下来了兴致,“此话怎讲?”

小世子凑到他跟前,一脸严肃地说:“你想啊,岭南就这么大地方,所有的鸟都加起来统共才能有多少?京城这些人一带头,保不准其他地方的有钱人也会跟风,到时候全岭南的鸟还不得让他们逮完了?”

简小世子一边想着环保课上老师的支言片语,一边用自己的理解说道:

“如果没了鸟,树上的虫子没鸟捉,这些树估计得被虫子啃死;地里的虫子没鸟捉,庄稼也活不长;还有那些吃小鸟的动物们,没了食物也得死……到时候不知道岭南这个地方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样的推论虽然并不严谨,平王殿下却清楚明白地领悟到了他话中的深意,神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作为岭南实际上的掌权人,他比简浩考虑得更多。

一旦大量外地人、尤其是有权有势的外地人涌入岭南,难免会惊扰当地百姓,这些人从主子到奴才一大波,又是锦衣玉食惯了,单是粮食的消耗对于地方来说就是很大的负担。

小世子摇摇秦渊的胳膊,殷切地说道:“我这就给我哥回信,让他不要来岭南,你也要把那些已经来的人赶回去!”

平王殿下点点头,斩钉截铁地应道:“好。”

简浩松了口气,继而打开两位好友的信。

安慕西的信里提到了岭南的气候、风物,适当地表达了对小世子的关心,叮嘱他注意饮食、穿衣,行文言简意赅又不失细心,的确是这位好友的风格。

黎书用一种好玩的口吻提到猎鸟之事,顺带着对秦楚在京城穿着七彩羽衣四处显摆的行为做了具体描述,继而用很长篇幅表达了对上流社会奢靡攀比之风的批判及鄙夷。

后面的内容简浩不大能看懂,平王殿下一边读一边解释。

小世子想到秦楚那个大灯笼批着一身鸟毛到处显摆的样子,简直想把小狼崽放出去给她咬成秃子!

平王殿下合上信,沉声说道:“这才是根源。”

小世子使劲点头,“对,都怪秦楚那个大灯笼,她自己臭美就算了,干嘛还带着别人一起?”

平王殿下轻咳一声,他原本指的是黎书在结尾提到的京城的奢靡之风……他不禁摇头轻笑,看来,浩浩的确很讨厌显王家那个小郡主。

简小世子还在那里愤愤不平,“不行,我得想个办法,不能让她那么得意!”

平王殿下点点头,默默做好替小世子收拾残局的心理准备。

此时此刻,他以为这只是小少年们之间的一场意气之争,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小世子的“办法”竟然兵不血刃地避免了一场生态危机。

***

接下来的日子,对于小世子来说就是吃吃喝喝到处游玩,连带着小狼崽和猫咪们也跟着撒了欢。

平王殿下先是带着他们去瑶仙庙拜见了母亲和两位姨母。

小世子对着三尊塑像一本正经地磕了头,上了三柱香,在心里默默地自报家门。

走出庙门,平王殿下故意问:“浩浩方才对母亲说了什么?”

简小世子得意地翘着嘴角,“不告诉你!”

不用他说,单是看着他美滋滋的模样,平王殿下就能猜出个七八分。

之后,便是四处寻找美食。

如果不是小世子天生有一个狼鼻子,秦渊都不知道高州还有如此多好吃的野物。

小世子最喜欢的是一种荔枝,因为正好在三月成熟,当地人便称其为“三月红”。

这种荔枝又大又甜,直接挑了熟透的从树上摘下来,剥了皮丢进嘴里,比他在现代吃的那种所谓“空运直达”的好上一百倍。

小世子每天都要吃上一大盘。

平王殿下怕他吃多了体内积湿,便任劳任怨地替他剥了,沾上盐粒喂给他——可以说,伺候得十分到位。

小世子只需翘着脚鼓着脸颊,动动牙齿嚼一嚼便好。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夫夫两个的日子过得是相当滋润。

这可苦了海晏几人。

原本应该由平王殿下亲自处理的大事全都落到了他们肩上,哥几个每天苦兮兮地看着造船只、造弓弩,还要训练水军、组建弓弩营。

只有遇到无法自己做主的事的时候,他们才会硬着头皮去打扰平王殿下。

比如,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