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沈默来平叛的军队,已经陆续返回浙江,只剩下两千戚家军,等候护送经略大人。等到大军启程那天,百官出城相送,却发现经略大人已经早走一步了……许多人还准备了礼品,这些不知该送给谁了。
正在百官议论纷纷时,魏国公徐鹏举出声道:“经略大人最不喜欢分别的场面,所以先走一步,大家的心意他收下了,礼物便拿回去吧,诸位恪尽职守,就是对他最大的回报了。”
在一片叹息声中,百官无可奈何的转回城去,而放了他们鸽子的沈大人,却没有南下杭州,而是微服简行,只带了几十个护卫,乘一条船、往东去了……苏州。
船儿顺风顺水,一天两夜到了苏州,第三天黎明时,以南京户部督粮主事的身份,巧没声儿的进了城,靠上客船码头……他现在的身份非同小可,一举一动都万众瞩目,一言一行都牵动太大,只能这样暗度陈仓,才能安心做一些东南经略‘分外’的事。
当他出现在苏州府衙时,把归有光吓了一跳,赶紧命人关闭府门,请大人后堂说话……“真热呀……”沈默看着归有光满脸的油汗,笑道:“这几年你可发福了。”
归有光拿毛巾擦汗,笑道:“也到了发福的年纪。”见沈默脸上也带汗,他忙道:“我这就叫人拿冰块去。”
“不用,夏天出出汗好。”沈默摇头道:“切个西瓜就行了,最好是井水镇的。”
“还真有。”归有光便让人赶紧去切瓜,对沈默道:“想不到大人这么快就来了。”
“不快点不行啊,”沈默道:“杭州那边还有一摊事儿等着呢。”
“大人辛苦了。”归有光马上进入状态道:“不知大人准备在苏州几日,都有什么日程安排?”
“最多五天。”沈默想一会儿,道:“我这次来的目的,一是会晤汇联号的股东,这个已经照会他们,你也要列席……这个最少需要一天;二是欧阳老先生已经数次邀我参观苏州工程院,要进行一些成果展示,也得一天;三是苏州通译局、工学院开张,我要去讲话,最少各需要半天;四是……你那个连襟就不能让我省点事儿?”
听了大人的抱怨,归有光唯有歉意的苦笑道:“我也不知他是怎么了,怎么说也不听,就差拿绳子把他绑到杭州去了。”说着拱手道:“您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好钻牛角尖。”
“我知道,”沈默笑笑道:“他值得我三顾茅庐。”说着拍板道:“这件事放在首位,先请开阳先生出山,然后再办别的事。”
“使不得,使不得。”归有光连声道:“还是正事要紧,实在不行,我把他绑来见您,也不能耽误了您的大事儿。”
“唉,诚意这东西,贵在头一份。”沈默笑道:“我立即去请他,便是专程前来;若是做完别的事儿再来,就是顺道了,诚意可差远去了。”
归有光叹口气道:“开阳他真是,真是福气啊……”能看出来,他是打心眼里高兴。
时间宝贵,只是在府里吃了午饭,眯瞪了一个时辰,待得日暮时分,暑气稍稍消退,沈默便催促归有光出门了,郑若曾的家在苏州城外的郑家村,不趁着城门落锁前出去,就只能明日再说了。
出了城,河道上还依旧热闹非凡,首尾相接的停满了等候进城的货船,都知道今天是没指望了,于是纷纷下了锚,伙夫开始做饭,伙计们则赤条条跃入水中,洗去一身的疲劳,而老板掌柜们,则懒洋洋的靠坐在躺椅上,喝个茶、哼个小曲、看个在大明朝还是稀罕玩意儿的‘上海商业报’,又或者……吸个神仙烟。
“我没看错吧?”当沈默与对面一艘船近距一丈近远时,他清楚的看到,一个坐在椅子上的胖子,用火折子引着了一根一尺多长的烟杆,然后吧嗒吧嗒,一脸享受的吸起了旱烟。
“什么,什么?”归有光一直很紧张,虽然沈默不是专门来视察的,但万一哪里出现漏子,自己可没法交代。
“怎么还有人吸烟?”沈默仿佛发现新大陆一般,惊呼道:“我以前从没见过哩!”边上的三尺看了十分惊讶,大人就是得知兵变时,也没这么吃惊过。
“吸烟……”归有光恍然道:“您是说‘淡巴菰’啊,也不知什么时候,兴起这股风来的,反正不会超过半年,最早只见从南洋回来的商人用,现在好像越来越多了……”说着指向相邻的几条船道:“您看,四条船上,就有两个。”
沈默已经看到了,喃喃道:“淡巴菰?该是烟草的拉丁发音吧……看来这东西真是从南美那边传过来的。”他依稀记得,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便看到当地土著在抽烟,现在已经过去七八十年了,随着贸易传到大明来,也没什么稀奇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轻微的洁癖,不喜欢抽烟带来的味道,所以一阵惊讶后,也就不怎么激动了;归有光本想搞一个来给他看看,见他兴趣缺缺,也就没吱声。
而且归有光发现,自从看到那‘淡巴菰’后,沈默便变得异常沉默,以他对大人的了解,这是沈默陷入深思索的表现,便示意船上人不要说话,以免打扰了大人。
沈默确实被那烟草的出现刺激到了,倒不是想到林则徐虎门销烟之类的,这种香烟与鸦片并不搭界,他虽然不喜欢抽烟,却也无意禁烟。但这件舶来品却让他又一次想起,自己的本来身份——在一个陷身于旧式官场游戏的古代官僚外皮下,还藏着一个知道大航海、知道工业革命、知道满清入关、知道八国联军、知道这个伟大了五千年的国度,正要陷入有史以来最黑暗、最落后、最令人抓狂的五百年……但一个人真能改变历史的进程吗?平心而论,沈默认为不太可能,历史有其强大的惰性,想要改变它的方向,不啻于以卵击石;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历史的每次进步,都是由少数人推动的,但前提是天时地利人和,正如时势可以造英雄,但英雄却造不出时势,便是这个道理。
尤其是他缺少成为时代伟人所必须的浪漫情怀,他前世最大的梦想是当上局长,别说总理,甚至连厅长、部长都不敢想……脚踏实地是他的优点,但过于现实又是他的缺点,让他当好普通人是绰绰有余,可要让他承担民族的兴旺,国运的转折,就纯属强人所难了。
如果可能,沈默希望自己可以专心政务,把自己当成个道地的明朝官员,忘掉那些未来发生的事情……他相信,只要自己早生五十年,一定可以做到这一点,但该死的老天爷,偏就把他扔到这嘉靖末年,这个有时势却无英雄的该死年代——这个年代哥伦布已经发现了新大陆,麦哲伦也完成了全球航行,西班牙马上就要吞并葡萄牙,海上马车夫眼看就要起航,大不列颠第一位伟大女王,还正在学习如何管理国家……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也不算无可救药——此时日本统一战已经打响,今后一百年都不会有倭寇滋扰东南;蒙古人虽然整天来抢劫,但他们已经丧失了黄金家族的荣光,只是为了生活,才几十年如一日的扮演抢劫犯角色,对大明的土地并不感兴趣;而此时大明真正的威胁——女真正在蓬勃发展,不过比起后来,还只是襁褓中的婴儿,有充足的时间去搞掂,总之,如果能把蒙古的问题解决了,大明将迎来一段难得的边境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