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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我不配 易修罗 2149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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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我不配》

作者:易修罗

网游版文案:

花五百块买了个人妖号,居然还附赠一个老公?

刚进入游戏就被告知此号欠下巨债,不得已卖身跟“老公”假扮模范夫妻。

这是一只才从虎口脱险的小羚羊,又不小心误入大尾巴狼怀抱的故事^_^

现实版文案:

小攻原本是位单纯的直人,被有恋靴癖的小受硬掰成gay,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心路变化,最终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冷酷腹黑s攻,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攻主成长励志文xd

[这是攻主文,不是主攻文,主是主人的主不是主角的主,擦亮您的眼睛哟哟哟,非逼我把这句话写进文案=_,=]

凌扬:我买个号而已,为什么还强行送个老公?

叶朗:你也可以选择不要老公要债务。

凌扬:亲,赠品不要行不行?

叶朗:抱歉,捆绑销售,概不退换。

男尊主义直人攻x阳光欢脱恋靴受,受掰攻。

一群大学生的青春网游纪事,和谐有爱,轻松欢脱,想虐都虐不起来的甜蜜文!

全程1v1,人妖是必有的,大神是必抱的,狗血是必洒的,三角恋是必要的,he是必须的!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契约情人 竞技 阴差阳错

主角:凌扬(铃铛儿/小羚羊),叶朗(夜狼)

配角:孟琥,白砻,徐贤,卫施,唐修文,戚风,贺家威,胡黎 ┃ 其它:键盘网游,高校生,恋靴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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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朗哥是个直人

第1章 同居生活初体验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有人询问文案中的恋靴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这里所指的恋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喜欢看/穿/收集等等,而是一种颇为常见但却隐秘的性心理,属于恋物癖中的一种。

有恋靴癖的人会对靴子和对穿靴子的人产生性冲动,做出一些不同于平常h的性行为,普通程度的恋靴癖不被划分为性变态的范畴。

如果想更好更科学地了解这一领域,可以查询度娘百科,关键词:恋靴、bdsm。

本文中的主角小受是个无可救药的恋靴gay,bdsm爱好者,从文章第二部分开始会陆续加入这方面的内容,到第三部分更是会大篇幅涉入。但是,本文不是纪实文学、不是同志文学,更不是色情文学,作者时刻牢记本文是耽美小说,并且是小清新向(?)的网游小说,因此涉及一切可能会引起不适的言语和场景都会以修正、拉灯、侧面描写和模糊处理进行,本文牵扯到圈内所有内容也尽可能以唯美的形式表达,化猥琐为卖萌,以力保不会使绝大多数人看到中途因为口味太重而弃文。当然,很多露骨的术语也会因此被模糊或者篡改,请专业人士不要为此挑错。

文内涉及到的论坛和微博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本文最大的雷点是,这是一篇主受攻主文----即主角是受,但攻是主人,用某些人的理解,攻受地位不平等(事实是他们是自愿的ds关系),因此请极端受控----尤其是看女王受喜欢代入者----绕道。

雷点二是全民bl倾向,主角有三角恋剧情,但绝对不苏,各种洁,1v1贯彻到底。

避雷守则已经写得很清楚,请确认好再阅读,以免浪费您的时间,谢谢。

ps,本文虽然是网游文,但作者网游部分比较无能/捂脸,网游无能还非要写网游文的猛士你拦得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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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扬终于如愿以偿搬出了寝室。

这意味着未来的日子他再也不用忍受慢到让人抓狂还时不时抽风的校园网,也不用争分夺秒地赶在十二点前下线关机,不然就会有因强制断电导致cpu烧坏的风险。

有一次他跟人打赌pk,p到一半时室友打开pplive看小电影,导致他延迟一路飘红,直到剩30点血的时候画面才开始动,结局必然是毫无悬念地输掉了。

若是平时输了也就输了,偏巧那次的赌注是大冒险,输了就要跟自己最好的哥儿们告白,后来……后面的事不提也罢,总之结果就是自从那天之后他就下定决心要搬出来住。

凌扬之前没有出来租房是有原因的,单人公寓租金太贵,他又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合租对象。

但上天眷顾,就在他有了强烈的租房需求后没几天学校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件事直接影响到了他日后的生活。

话还是要从他所在的大学的历史说起。

烟山大学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老校……(以下省略一万字)

一所有着如此悠久历史的学校,一定也拥有诸多优质品格的沉淀,其中之一,就是其宽广的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