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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小院就灯火通明了。
简言换上了红色的呢子风衣,这个款式是慕伊人设计,她自己裁剪制做出来的。
原本孙震宇是想为简言在百货大楼买成衣的,但慕伊人为简言画个了亮丽的淡妆,长长的秀发全梳在了脑后,扎了一个低马尾,然后再把马尾从橡皮筋的上方中间的位置从上往下穿过,挽成了一个髻,马尾仍然低垂着在背后。
这个发型特别的知性温婉。
加之简言出色的五官,就更加明艳动人,端庄大气了。
慕伊人看着弄好的发型,总感觉过于朴素简洁了。
“你的那支流苏金簪子呢?拿出来我给你插在发髻上。”
闻言,简言踌躇的问道,“啊,那个金簪子会不会太显眼了呀。”
她现在身上就剩下两根金条跟一支金簪子了,她之前当掉的簪子都是很普通的款式,而剩下来的这支金簪子,就是其中样式最华丽的了,看着就很值价的样子。
对于值钱的东西,她都是小心翼翼保管着的,这次来省城她也把小木盒给带上了,要离家那么久,她完全不放心把自己最值钱的东西放在无人看管的家里。
慕伊人据理力争,“你可是新娘子,在今天这个日子里,你怎么盛装打扮都不算过分,要是你今天不戴的话,以后还有什么机可以戴出来啊。
拿出来吧,你今天这一身打扮给那支金簪子最相配了,再说了,今天你结婚,这么喜气的日子,你全身上下没点首饰的话,岂不是会让男方那边的亲友们,觉得咱们太小气寒酸了嘛。”
夏红日听到这里,总算听明白两人的意思了。
“简言,你完全想太多了,根本不用顾虑这些,我告诉你哦,像今天这个日子,以孙家的身份地位,来参加婚礼的人都是注重身份颜面的,绝对会是家里有多少贵重首饰都会往身上戴的架势。
这种上流社会的圈子,我见多了,你只是戴一支金簪子装饰发式,一点都不过分,绝对不会有人觉得你招摇的,没准还会有些富太太觉得你打扮的太寒酸了呢。”
简言微诧,不由转首看向慕伊人,“真是那样吗?”
她是真心觉得那支金簪子太华丽招摇了,那手工看着都很繁琐复杂,戴在头上的话,她真感觉有些过重了。
“我知道你喜欢简单清爽的打扮,但今天这个场合,是你第一次在孙家亲友的面前亮相,这第一印象很重要,而你也要为孙家的颜面考虑。”
“好吧,”
见两位好友都这么说,简言拿出了木盒子打开。
看清木盒子里的东西,夏红日还有些微愣,虽说木盒子里的东西只有那么几样,可这每一样看着都很价值不菲的样子。
金条,金簪子,红翡翠镯子。
她还以为只是一般的金簪子,却没想到是如此绚丽华美的金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