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 / 2)

大赌局 金丙 3087 字 20天前

最后她被缠得烦躁,吼道:“我说了我不早恋!”

陈之毅推门进来,惊到了病房里的两人,他笑着提起那男生的衣领,说道:“快高三了,好好读书,别影响其他人。”眼露威胁,轻而易举就将对方拽到门口,回来后捋了捋余祎的头发,说:“不要随便放陌生人进来。”过了许久,又看着她道,“你还有多少追求者?我不是很想看见他们。”

余祎何其敏感,自此以后就尽量避开陈之毅,可是总有各种场合让他们相遇,后来有一回她发烧入院,烧糊涂的时候讲梦话,病房里只有陈之毅一人,陈之毅隐约听见一些,终于知道她的变化为何这样大,她无法接受父亲外遇并有私生子的事实。

那晚他一直把余祎抱在怀里小声安慰,哄到后半夜才将她哄入睡,有一刻他希望余祎能够一直这样躺在他的怀里,无父无母只属于他一人。

他没想到“愿望”实现的这样快,那年海州市的走私案惊动中央,一纸命令下来,涉案人员无数,走私贪污牵连众广,即使余祎父亲根基深厚,也难逃此难。

他的师父亲手将余祎的父亲逮捕,那天警队出动了数辆警车,围在余祎家的旧楼前,余祎的父亲行色匆匆,下了车就往家里跑,警队人员一拥而上,为首的就是他的师父。

他抬头看向二楼,阳光刺眼,一直住在大学附近公寓里的余祎,那天竟然一直趴在二楼,微张着嘴,一脸不敢置信。

回忆被人打断,老祖父厉声道:“你给我清醒清醒,什么人是你的,什么人要不得,你该心中有数,五年前你就该知道,不要再闹出什么事情,我们家丢不起这个人!”

陈之毅一直看着杂志上的照片,说道:“我这五年没见过她,没找过她,这次是她自己出现,我控制不住,就是这样爱她。”

老祖父喝道:“你爱什么爱,她爱你吗?你没看见杂志上写的,她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吗,她要是真喜欢你,五年前就已经跟你在一起了!”

陈之毅把杂志阖上,看向祖父说:“没关系,我会让她主动离开别人,爷爷,你知道她很优秀,不会丢任何人的脸。”

余祎确实优秀,老祖父当年见她时,她还是一个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谁都喜欢她,两边家世又相当,他极其乐意促成这门亲事,可惜物是人非。

老祖父气急败坏,无力再与他废话,连连叹息数声,起身往门口走去,摆着手满是失望:“我不管你,我管不了你,你明天就给我走!”

余祎翻看杂志,也觉得自己很上镜,只是她不愿意自己出现在镜头里,眉头一直拧着。

第二天她正在客厅里研究杂志,别墅门铃声响了起来,阿成跑过去开门,见到来人后喊了一声:“魏先生。”

余祎扭头看去,见是魏启元,不由奇怪。

魏启元手捧百合,亲自送花前来,阿成和庄友柏像是两座门神,挡着他没让他入内。

余祎忍俊不禁,慢悠悠的朝门口走去,笑道:“魏叔叔别见怪,花店小哥送花来,从来都不踏进别墅,阿成和阿庄这是习惯了。”

这暗讽没人听不懂,连庄友柏都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魏启元把花递给余祎,笑笑:“这束百合刚刚空运过来,正是最新鲜,我等不及,只能亲自送来。”

余祎大方接过,见到上面插着一张卡片,她挑了挑眉,拿起卡片瞟了一眼魏启元,才低头打开,倏地怔在哪里。

魏启元笑道:“不知道余小姐是否赏脸,跟我再一次共进午餐?”

余祎在庄友柏和阿成诧异的眼神之中走了出去,别墅外只停着一辆轿车,并没有魏启元的保镖。

魏启元打开车门,见到余祎只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吊儿郎当地转着手中的卡片,说道:“吃饭就免了,魏叔叔不如开门见山。”

天气有些热,余祎只穿了一件花色长裙,脚下踩着一双拖鞋,长发随意披在肩头,慵懒散漫,没有晚宴时那般令人惊艳,脸上更添了几分稚气,可魏启元越看越喜欢,见她这样说,他便凑近前,低声道:“开门见山也需要时间长聊,不知道阿宗有没有跟你说过,他跟你的父亲是旧相识?乐小姐……”

她姓乐,同姓的人并不多,海州市姓乐的人就更少了,而名门乐家,也就仅此这一家,她的父亲是乐平安,五年前的海州市市委书记。

余祎坐进车中,面无表情地看向地上的碎纸片,一阵风吹来,纸片往四面八方吹散,再也拼不回上面仅有的两个字:乐祎。

☆、第36章

中午虽然是用餐高峰期,不过这间西餐厅里面的顾客并不多,余祎穿着拖鞋,素面朝天,一副才起床的模样,与餐厅内的气氛不符,走进时引来好几人侧目。

魏启元替余祎拉开餐椅,问她:“想吃什么?”

余祎并不客气,随便点了一份食物,等服务生离开,她也不开口提问,悠哉游哉地等待上餐。

直到用餐过半,魏启元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他瞟了一眼余祎,自嘲似的摇头笑了笑,说道:“乐小姐年纪轻轻,但实在与旁人不一样,这种时候还有如此闲情雅致,不急不问,等着我先开口,谁先沉不住气,谁就处于下风,我身为男士,理应照顾一下女士。”

终于等来魏启元主动,余祎笑眯眯地戳了一块牛排塞进嘴里,细嚼慢咽,洗耳恭听:“魏叔叔请说!”

魏启元胳膊支在餐桌上,交叠于颈前的手指了指余祎,笑道:“当年乐小姐也喊过我魏叔叔,那时你还是个中学生,转眼长这么大了,我都要喊你一声‘乐小姐’了。”

余祎挑了挑眉,喝了一口果汁,道:“以前我总是跟我父亲一起去跟长辈们聚餐,看来当时魏叔叔也在餐桌上?”

“对,不过次数并不多。”

当年乐平安位高权重,在海州市及其周边都有根基,身边朋友众多,谁都想与乐家人结交,行事能图便利,魏启元也是其中之一。

他与乐平安并不算朋友,但可以算是熟人,每年都偶尔聚餐,大家聊起家人儿女,乐平安总会提到自己的女儿。

中国人喜欢谦虚,不会将自己的孩子夸上天,只有乐平安不同,他将女儿说得天上有地下无,有人让他把孩子带出来看看,乐平安只摇头,家中宝贝是不能轻易示人的,众人哄笑。

后来乐平安却真将女儿带出来了,一脸无奈地说这是女儿要求,他已经把孩子宠上天,也不管场合是否合适。

时隔太久,魏启元已经记不清太多,只记得当年的小女孩儿特别漂亮,头发染了几撮紫色,原本以为她是个小太妹,可她待人却极有礼貌,见人就笑眯眯地喊“叔叔”,还听人说她成绩十分优异。

魏启元不得不承认,当年小小年纪的余祎,已经足以让人留有深刻印象,所以时隔多年,当他在商场见到她第一眼时,就总觉得有些面熟。

“乐书记当年的事情,我感到十分惋惜,这几年我也从来没有听到过乐小姐的消息,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不管怎样,我身为长辈,也希望能够照顾故人之女。”

余祎“噗嗤”一笑,“每天送花照顾?”

魏启元笑道:“只怪乐小姐太优秀,让我这个‘叔叔’也忍不住动心,连我那个脸上刻着生人勿近的侄子,不也对乐小姐十分爱护?”他故弄玄虚,又加了一句,“可惜阿宗并非良人,他有没有说过,他与你的父亲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