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死?断死?难道段石碑看不出,我才是快要死的人吗?
很久很久,他慢慢地伸出右手,抓住身边一个柜门上的把手。
哗啦啦。
随着一股白色寒气涌出,标号为“t-b-4”的冷冻屉从冰柜里被拉了出来。
躺在冷冻屉上的是一具女尸,黄静风轻轻地掀开盖在她脸上的白布,露出了一张墨绿色的面庞。
黄静风端详着她,情不自禁地伸出了手,抚摩着她的面庞,梳理着她的长发,一不留神,两根从头皮上脱落的头发夹在了手指间。
“我猜得对不对?”他问。
她闭着眼,没有回答。
第二章剔骨者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
——《洗冤录·序文》
看清楚了。即便从这个角度——没错,这就是一颗头骨!
人的头骨……
蕾蓉将双手举到与右肩平行的位置,指尖向上:“老高,帮我换一副手套。”
死寂的验尸间里,犹如刚刚爆炸过一颗手榴弹,每个人的身体都僵硬着,残骸般一动不动,姿势以蕾蓉为“爆点”呈辐射状散开,半张的嘴巴、瞪圆的眼睛以及惨白的脸色,都足以说明刚刚发生的事情令他们何等的惊恐万状!
“老高,帮我换一副手套。”蕾蓉强调了一遍,口吻平静而严肃。
高大伦咽了口唾沫,走了上来,小心翼翼地摘掉蕾蓉手上那双沾着血的乳胶手套,扔进旁边的医疗垃圾收纳桶里,然后从桌子上的浅蓝色塑料盒里,抽取了一副崭新的乳胶手套,给蕾蓉戴上。
整个过程大约花了半分钟。期间,蕾蓉看了一眼瘫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唐小糖,命令道:“小唐,报警。”
唐小糖捂着心口,哪里还动得了身。
不是快递员把包裹送来的时候,抢着闹着要先拆开看看的她了,蕾蓉想。
刚才一层传达室通知蕾蓉取一下快递包裹,蕾蓉正在做尸检,唐小糖蹦蹦跳跳地下去签收,然后把包裹拿进验尸室,看着贴在侧面的橘黄色单据念叨:“怪事,没有写递件人,只写着收件人‘蕾蓉’,物品类型上写着‘工艺品’……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蕾蓉让她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上,一会儿再打开看。唐小糖眨巴着眼睛说:“我可等不及,我现在就拆开,看看是哪个帅哥给你递的定情之物。”搞得蕾蓉哭笑不得。
这个唐小糖比自己小不了几岁,但心理年龄却像个还没断乳的娃娃,参加工作快半年了,看见尸体还是龇哇乱叫,解剖一具能吐好几天,所以蕾蓉关照她,尽量让她做些活体损伤鉴定之类“轻口味”的活儿,结果她又精力旺盛,不是把吸管插进酸酸乳里挤水玩儿,差点把物证污染了,就是在工作时间上网团购。饶是蕾蓉脾气再好,也少不得批评她一两次,每次她都眼圈红红地低声叫着“蕾蓉姐、蕾蓉姐”,蕾蓉姐也只能苦笑着摆摆手让她下次注意。
结果,包装盒一打开,唐小糖嗷地一声惨叫,把验尸间里所有的同事都吓了一跳,以为躺在不锈钢解剖桌上的那具尸体坐起来了呢。
蕾蓉走过来问她怎么了,她指着包裹哆哆嗦嗦地说:“人头,人头……”
什么人头,明明是头骨,更规范的叫法是颅骨!连基本用词都不准确,真不知道她是怎么从学校毕业的。
暗自叹了一口气,蕾蓉将戴着乳胶手套的双手,尽可能不碰包装盒边沿地伸进里面,慢慢地拢住端放在正中的那个头骨,当双手食指指尖刚刚顶住头骨的两侧,打算往上提起的时候,手腕却被高大伦轻轻地压住了。
蕾蓉偏过头,不解地看着他。
“主任。”高大伦低声说,“还记得埃尼尔案么?”
埃尼尔案是2006年国际法医年会上通报的一起案件:当年4月初,有个恐怖分子将一枚炸弹塞进一具尸体的胸腔,把尸体扔在富尔维耶尔山丘下面的树林里,然后打电话报警。正值里昂国际博览会要召开之际,警方如临大敌,迅速将尸体送到里昂医学院法医实验室,著名法医埃尼尔·斯科特手持解剖刀习惯性地要在尸体上切开一个y字口的时候,触发了引线,结果把半个实验室都炸飞上了天。
于是,当年的国际法医年会上,不仅与会者集体对埃尼尔·斯科特的不幸罹难致哀,而且制订了“检验无名尸体前必须排除藏有爆炸物、生化武器等恐怖危险物的可能”的“埃尼尔原则”。
这一点,蕾蓉怎么会不知道。眼下,这颗装在盒子里的头骨内部很可能嵌入了一枚炸弹,只要往上提一点,比如:五毫米,就有可能因为牵动了引信,轰隆一声巨响!
那么,两毫米如何?
蕾蓉的两个指尖轻轻向上一提,两毫米。
凭着在田纳西州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师从比尔·巴斯博士锻炼出的本领——要知道那老头儿可是把一堆骨头放在黑箱子里让学生摸,然后根据学生对骨头的名称、密度、重量的判断是否准确,来决定其毕业论文分数的——蕾蓉估计:指尖挟起的重量在500克左右,这恰好是成人头骨的重量,如果里面加个炸弹,甚至于仅仅多搁了一枚鹌鹑蛋,都不应该是这么重,也就是说:头骨的纯粹度很高,中间没有任何夹心。
那么,就可以放心地将头骨从盒子里取出来了,蕾蓉这么想着,手一抬,那颗头骨就从包装盒里被稳稳地“提取”了出来,一瞬间,她清晰地听到了高大伦咽喉里传来的“咕噜”一声。
窗外,天色十分阴沉,好像用没涮干净的墩布墩过,连累得这验尸间里也晦暗不明。所以,中午蕾蓉来上班时就打开了头顶的白炽灯,现在是下午三点,每个人脖颈以上的部位都被灯光照得雪白,脖颈以下的躯干四肢则模模糊糊,看上去活像一堆从淤泥里生出的棉桃,诡异莫名,只有被解剖到一半的那具尸体除外,尽管他的胸腔和腹腔血淋淋地大开着,但神情格外安逸,仿佛在嘲笑那些站立着的活人们。
为了看得清楚,蕾蓉不得不把头骨端到了与自己视线平行的位置。
凝视着头骨那黑洞洞的巨大眼窝,有一种在和亡灵对话的错觉:你要说什么?你是不是已经凄恻到无话可说?隔着乳胶手套,我的掌心也能感觉到你冰冷的温度,看着你白森森的骨质、你被拔掉牙齿后显得异常阴森的上颌,我感到不寒而栗……作为一位法医,我勘验过无数可怖的头颅,有从口鼻里往外爬蛆虫的,有被野狗啃成血葫芦的,有在河水里泡得浮肿变形的,有凶手为了加速其毁坏而洒上白石灰的,但是,像你这样“干净”的头骨实在罕见,不要说眼睛、鼻子、耳朵、嘴唇、皮肤了,连毛发都没有留下一根,你被剔得如此彻底,简直可以直接拿去做标本。我知道,绝对不会是自然腐烂造就了你这副模样,大自然在吞噬有机体方面永远是拖泥带水的,这只能是某个魔鬼用刀子、钳子、锥子甚至勺子对你一点点削、拔、钻、挖的结果。当血淋淋的工具在你上面嘶啦嘶啦或咯吱咯吱地一点点剔除时,你还有一丝一毫的痛感吗?也许你的眼珠是最后被挖下的,你瞳仁中残存的光感可曾留下凶手那狰狞的影像?
凶手不会给你任何机会,他连你的牙齿也被拔了个干净,他不希望警方用任何方式查出你生前是安在谁的脖子上的。
剔骨者。
何以这样残忍?我始终不能理解。不错,我是法医,我的职业就是解析一个人对他同类到底能凶残到什么程度,但我还是不能理解……比如说,刮猪毛、剥鱼鳞、用牙签抠螺肉,把卤制鸭头上的眼睛挖出来吃掉,这些我都能接受,但是把这些做法施予一个同类,把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像对待牲畜、家禽、水产品甚至无机物一样尽情摧残,这需要怎样的心态才能做到啊?
何况做得如此彻底。
你黑洞洞的巨大眼窝,失去灵光的骨殖像深不见底的枯井,让凝视者眩晕和恐惧,仿佛井底注定要躺下个一模一样的我:其实,这本没有什么好怕的,我、老高、小唐,还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不论男女、不论美丑,不论胖瘦,不论高矮,归根结底都要变成一把骨头,只是使我们白骨化的应该是大自然,而不是一双充满罪恶的手。
我凝视你太久了。回来吧,我的目光,还有我贴附在你坚硬质地上的魂魄。
……
怎么回事?
刹那间蕾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回不来了——
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