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混沌之地,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背诵经文,再者就是骚扰兔子,最令人高兴的是,我的记忆也在一点点恢复,我看到了我粉红色的过去,一个幸福而快乐的冯晓娅,我有着温柔的母亲和儒雅的父亲,有着温馨的家庭。还有,最重要的是,我想起了白森,这个令我魂牵梦绕的人。
我们在一起温书学习,甚至一起逃课去看我最爱的电影,我还帮白森离家出走呢,一边背诵经文,一边开心的流着眼泪,不顾兔子入定的状态,拉着他小小的身体跳舞,甚至抱着他唱歌,管他呢,我在混沌之中,我大笑大哭,又有谁能知道,我只是想尽快回到那个人的身边。
兔子对我间歇性的发神经已经习以为常,他有时候也会跟着我哼歌。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是谁?除了没有打探别人的习惯外,主要是因为他是那么特殊的一只兔子,而且我知道,他现在在帮助我。
我走过自己的心力路程,从来没有如此认真而客观地看待我自己的心情,原来我一直在期待,一直着期待着与那个如花般少年携手的那天。
这个少年,进入高中后,正如雨后春笋一样,身高比我高出了很多,因为打篮球的缘故,身材魁梧结实了,参加了学校篮球队,成了队长,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一下子就成为了一中的风云人物。
而我因为跟白森亲密的缘故,也开始逐渐被女生们排挤,可是只要有白森,这些又算什么呢?
不知道什么原因,白森晚上不再来我的房间了,也不像从前那样天天放学等我。
尽管有些疏远,可我觉得白森和我是心意相通的,我觉得总有一天我们能敞开彼此的心扉。
我在等待幸福一点一滴的成长。
然而越令人珍惜的东西,越无法轻易得到,我精心呵护的幸福却像精致的玻璃花儿那样跌落在地上,碎了,一地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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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白森参加校际比赛的那天。
作为队长,白森以身作则,知道自己的作为代表着全队的士气,所以抢拼的非常凶,对对方的防线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对方只好严防死守,甚至不惜采取犯规的策略。在白森跳起抢篮板落下的时候,对方的球员故意推了他一下,白森崴了脚,龇牙咧嘴的倒在了地上。
我急忙在看台上直起身,拿起准备好的药水和棉布想要上前看看,一个女孩走在了我的前面。那是白森的同班同学,我认得,她总在白森的周围。白森被扶到一旁的座位上,女孩坐在他身边,帮他擦拭着药水,似乎还留下了眼泪,因为我看到,白森扶起她的脸,用手轻轻的擦拭。他抬起头,四处扫了一眼,我撤出身子,躲在人群后面。
我回到教室里,开始自习,今天想等白森一起回家,因为他在校队每天要练球的缘故,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回家了。
我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他们的比赛该结束了,于是收拾书包,去篮球场找他。
昏黄的球场灯光下,柳絮飘飞,蓝黑的天幕里,我心仪的那个男子,怀里拥着别的女孩,他们紧紧相拥着,画面完美精致,容不下其他的身影。
静谧的空间里,我听见了玻璃破碎的声音,我知道,那是我的幸福,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