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做足了功课,车队东绕绕西拐拐走得十分顺畅,偶尔有几个丧尸很快被前方的男人们清理了,到了中午,车队顺利到达目的地,位于河州和h市交界的一处小镇,名字非常好听,叫梨花镇,不如城市繁华,却也环境优美,充满了江南风情。
镇子不大,一条六米宽,四五里长的马路从东到西笔直地贯穿了整个小镇,一眼就能看到头。南北都是漂亮整齐的联排别墅,新砌的院墙有五六米高,只要堵住两个路口就是个不错的营地。
林可卿处于队伍的后方,到达的时候,地上躺了三十多具丧尸,还有不少丧尸正摇摇晃晃地往这边来,她这才看到队伍的前方有十几个青年,手中端着标准的十字弩,身手利落,训练有素。
小泽和乐乐坐在后座上,钢化的防弹玻璃让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里面的人却清晰地看到外面的景象,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人杀丧尸,吓得直往林可卿怀里钻,“妈妈,怪人好可怕!”
他再聪明,也才三岁,小小的身体不住地发抖。林可卿很心疼,她可以把他养在空间里,却不想他变成温室的花朵,迟早他都得面对这一切。
她温柔地抱着儿子,亲吻他充满惊惧的脸蛋。
“不要怕,妈妈在,看看,怪人已经被叔叔们打败了。”
小泽还是害怕,闭着眼睛摇头,紧紧地抓着她的衣服,林可卿也不勉强,只是抱着他轻声安抚。
乐乐从昨天开始就有些发烧,很可能是变异的前奏,她将叶航的精魄融入了它的识海,这时它迷迷糊糊的,也往林可卿怀里拱,微阖的眼中满是依恋。
几分钟后,路口的丧尸被清理干净,车队在小镇中央一家三层高的小酒店门口停了下来,车队的动静不小,更多的丧尸从道路两旁的别墅群里冲出来,他们多数穿着休闲的家居装,还有些穿着睡衣,丧尸化十分严重,走路的时候血肉淋漓,除了脑袋和四肢还在,基本没有人形。
林可卿让小泽和乐乐呆在车里,自己提着武士刀下了车。
她高挑苗条,贴身穿着银色的高领防护服,戴一条玫红色的长丝巾,外面穿着及膝的天蓝色长风衣,下身穿着紧身的牛仔裤,脚上穿着红色珠光皮革长靴。及腰的大波浪卷发和围巾随风飞舞,美艳的脸庞精致绝伦,在整容盛行的当下,这样的美丽也绝无仅有,豪车名刀,显得她又潇洒又神秘,仿佛自带光环降临的女神。
严格端着一把黑光闪闪的十字驽,一脸的得意和自信,看到她下车,立刻凑了上前,“呆在车上,等我们清理完了再出来。”
林可卿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看向酒店。他回头看到从酒店楼上跑下来一百多个丧尸,全部挤向酒店的玻璃大门,随时可能冲出来。
车队的其他人也坐不住了,纷纷拿了武器下车。
能活过六天的人,除了运气爆表外多数不算饭桶,青壮年拿着铁棍,电棍,长刀,表情冷静,一看就是见过血的,大体还算不错。
另外一些多数是老人女人和小孩,他们拿着钢叉,菜刀,还有水果刀,战战兢兢,瑟瑟缩缩,虽然害怕却没有一个后退,三五个组成小队,作好了战斗准备。
林可卿握着武士刀大步冲向了西边来的丧尸群,她手起刀落,斩丧尸头颅如切菜瓜,动作迅猛又不花哨,半步杀一人,从出手到结束不过半分钟,就将第一批三十个丧尸全部毙于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