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皇后之妹 赵十一月 4038 字 11天前

容启抱着她的手更紧了,仿佛是抱着什么稀世珍宝,一刻都不愿松手。他似乎不自觉的笑了一声,声音低低的却清晰可闻:“我心悦卿久矣,此心可照日月。惟愿此生无二妇,永无异生之子。”

这个时候,无论是容启还是周涵华都没想到:几年之后,他们将会重新回到这里,在此开启只属于他们的帝后传奇,君临天下。

第27章 正年少

夏日多雨,一场大雨,整个京都都被笼罩在雨雾之中。郊外的书院里头孩童的读书声依旧朗朗,街头有小贩一边躲雨一边兜售东西,也有那莽莽撞撞的纨绔驾马飞奔。

而那正躲在卫国侯府别院书房里头的两个少女却是一人翻书一人看雨,颇有闲情逸致。

“唉,这雨也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听说江州这一月接连大雨,不知会不会有大水什么的。”正在翻书的少女穿着鹅黄色绣杏花的菱纱袄子,头上戴着一只鸳鸯花水晶簪子,眉目如画,便仿佛雨后枝头的花儿一样的清新妍丽,她搁下手头的书,正抬着头瞧着窗外的雨景。

另一个少女身着雨过天青绣梅花羽纱袄子,手腕上带了一只羊脂玉手镯,瞧着雨景很是欢喜的样子。她鹅蛋脸有两个小酒窝,笑起来的时候仿佛一树花开,十分的招人喜爱:“看不出我们清姐儿还有些忧国忧民的情怀啊。”

“这就叫忧国忧民了?只是想到这月钱家的人要来京城,有些担心会误了行程罢了。”周清华笑了笑,站起身来走到李初晴的身边很是坏心的拉了拉她束起来的燕尾,轻声调侃道:“倒是你,一个人瞧着雨景傻笑,可是在想什么人?”她的语调拉的长长的,调笑意味极浓。

李初晴上月刚刚和成王府的容皓订了亲,约定了婚期。她整日里瞧着天也笑,瞧着地也笑,对着这大雨也是笑个不停。周清华恨不得戳一戳这大傻妞的脑子,让她清醒清醒——这般没出息的样子,要是让容皓看见了岂不是要乐死了,以后结婚了更是要被压得死死的。

李初晴还不乐意有人说她,嘟起嘴哼了一声:“我是在想容皓了,那又怎么样?你这是羡慕嫉妒恨吧。”她喜滋滋的叨叨着,“你瞧安乐公主早早就相中了谢习风,结果如今都十八了,因为谢夫人的病以及谢家的家训,到现在都还没和谢习风成婚呢。大家都说这婚事要悬了。我这才是真正的眼疾手快。”

她见周清华依旧是不在意、不受教的样子便用过来人的语气教训道:“这种事情可不能挑三拣四,犹豫来犹豫去的,要的就是眼明手快。你看你家那个庶姐,比我大了两岁,如今也就和我一般刚定亲罢了,可不就是自视甚高给耽搁了。”

提到这个,周清华也颇有感触。周芳华可算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又一代言人——看在周正声的面子和自己的名声上,小李氏也给周芳华挑了几个好亲事,可周芳华同学都不怎么满意。

门当户对人家里面有才干的庶子,周芳华嫌弃人家是庶子,不分家时要看嫡母脸色,就算分家也没多少前途。

正在走下坡路的勋贵人家的嫡幼子,周芳华既嫌弃人家不能承爵又没功名没前途,又担心人家那一家子贪图自己的丰厚嫁妆。

好容易选了个封疆大吏的嫡次子,年纪轻轻就有了个秀才的名头。周芳华思来想去又担心自己远嫁没个依靠,不愿意。

这样一来,可不就是耽搁了。

小李氏面带难色,心里头却不知道是什么想法,干脆就把这事丢给周正声,理由也是现成的——她成婚多年好不容易才有了身孕,正是要养身子的时候。

周正声看着面软多情,心里却是个极有决断的,且他到底也是心疼女儿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晚上先去嘉行居发作了孟姨娘一顿,明令禁止她不许再掺和周芳华的婚事。第二日又寻了周芳华摆事实说道理。周正声这种在礼部老狐狸堆里磨练出来的口才,直把周芳华说得泪水涟涟,连连点头。

好在春闱结束不久,周正声眼疾手快的从同僚好友的家里抢了个中了贡生的嫡次子。好在人家虽是书香人家其叔父柳问水官至刑部侍郎与周正声平级但也不过是刚刚起家不久,底子寒微,正是需要岳家襄助的时候。

不过,在这个婚嫁年龄16岁的年代,周芳华17岁已经算是高龄了。所以,就算周正声不开口,估计周芳华自己也撑不下去要降低标准了。

而周芳华出嫁之后,周清华的婚事大概也要提上行程了。这样一想,周清华就觉得有点头痛。她对嫁人实在没有太大的热情,这些年里看着周正声后院“妻妾和睦”的景象,她对所谓的婚姻还真有点恐怖了。

两个女孩儿正说着话,外边大雨初歇,雕着瑞兽的屋檐断断续续的滴着雨,仿佛是一串雨水串成的珍珠帘子。

李初晴探头瞧了瞧窗外,十分开心的拍了下手,不知脑袋里转过什么念头,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兴奋的提议道:“听说今天哥哥那儿有聚会,请了不少同窗好友,我们去看看呗。”

周清华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是啊是啊,正好让李大小姐你去见见容皓。”这种聚会,作为卫国侯府未来女婿的容皓定然是会来的。

李初晴恼羞成怒,恨恨的伸手要去掐周清华水嫩嫩的脸蛋:“好啦,是我想差了。不过你这嘴真是讨人厌。”男女七岁不同席,她们两个未婚女孩儿的跑到一群男的那边去,显然也是不规矩的。

没等这两人厮打开,书房的门就被推开了。

推门的是李崇文,他年纪越长便越肖似周清华的大舅李修竹,五官俊秀,风神秀彻宛若神仙中人。且照李初晴的话来说,这位表哥还有点小闷骚,爱臭美,整日里拿着扇子装翩翩公子。

李崇文打量了一下书房的景象,便皱了皱眉:“晴姐儿,你怎么又带清华表妹来书房了?”他板着脸说话,颇有点长兄气势。

周清华和李初晴都吐了吐舌头,很是不情愿的到来他的跟前听训。

李崇文身后跟着两个年龄相近的少年,其中一个就是身着湖蓝色长袍的容皓,他白皙如凝玉的脸庞已有成王妃三分的冰雪颜色。他性子虽有些冷淡对李初晴这个未婚妻却是极好的,此时当仁不让的开口劝解道:“这里的书多是枯燥,难得她们也耐得下性子看,伯言你就不要太苛责了。”

李崇文却是苦笑:“哪里是我小气苛责,清华倒还好些,从小就喜欢看书,何时来都是没事的。可是晴姐儿,毛毛躁躁的,家父的好几本书都是糟蹋在她手上的。”他是爱书之人,提起往事简直不堪回首。

另一个少年走在最后却是教周清华和李初晴小小的吃了一惊——李崇文容貌俊秀宛若谪仙,容皓容若冰雪气势凛人,这少年站在一旁却是半点也不失色。

他只穿着寻常儒生的布衣长袍,剑眉朗目,是少见的俊朗。举止亦是从容自在,有一种令人舒适的洒脱自然。只见他走到书桌前翻了翻周清华看到一半的书,微微诧异:“咦,怎么是论语?”他的声音清越非常,很是悦耳。

如他所想,小女孩儿喜欢看的大多都是游记杂说之类,若真有心也有喜欢看史书的。况且这《论语》人手一本何必专门来卫国侯的书房来看?

“实在是我见识浅薄难以明白孔圣人的微言大义,这才寻了这本舅舅作了摘记的看。”周清华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闺学里面也有学这些但到底还是没太深入,周清华心里痒痒又见大舅李修竹写的批注和摘记极有心得这才常来翻一翻。

那少年扬眉笑笑却是有些狡黠的样子:“可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的下句是什么?”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周清华有些奇怪这简单的问题,但还是答了一句。

那少年却是笑了笑:“这般持之以恒、一心向学,才是真正的做学问的心态。倒是叫袁焕佩服。只要姑娘记得今日之心,哪怕再如何的见识浅薄,他日定然是要有所成就的。”

他的手指还按在周清华放着当书签的花瓣上,白皙的指尖和粉色的花瓣更衬得颜色明净,眉目带笑,竟有一种令人心折、心生向往的气质。

第28章 论时事

“听说这次江州修坝,曲阁老提的是莫严?”谢习风推开自己跟前刚刚制好的木琴,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倒了杯酒,唇角笑意宛若刀片一样锋利,“看这样子,曲阁老倒是彻底倒向齐王一党了。不过也是,相较于太子的懦弱无为,齐王这般野心勃勃的反倒更叫人心里欢喜。更何况,三皇子洛王还是他的孙女婿呢。”

单从莫严这个名字,显然是听不出他的派系,因为他不属于四公府三世家之列。他是永嘉十一年二甲进士,中进士之后便入工部主事,一直都算是无声无息的人物。可偏偏这人不仅与曲阁老曲善水乃是同乡,其妻还是陈贵妃的远房族妹。

谢国公谢怀州伸手夺了他的酒盏,淡淡道:“你的病才刚好,别喝冷酒。”

“怕什么,又喝不死人。”谢习风眉目冷然却更衬得容若珠玉、光色皎然,他不在意的顶着谢怀州的冷脸喝了口酒。谢习风的毒舌不仅针对别人,便是自己都不曾放过。

谢怀洲捂着额角也觉得头疼——当年在北疆敌众我寡他都不曾这般头疼。自从解了兵权从北疆回京,他的头疼事就没断过。可想起儿子的身体,他又有点不忍也就没说什么,只是低声道:“立嫡立长乃是祖训。只要太子稳稳的,再诞下嫡长孙,地位自然日渐稳固。”就是李世民那般人才又是嫡子还得孤注一掷发动玄武门之变才能登基称帝。齐王论才干不过是比太子略好些罢了,又没实权,不出意外实在是动摇不了太子的储位。

谢习风冷笑了一声,声音里透着一丝讥诮:“嫡长孙?成婚这么久太子都没怎么在正院歇,你叫妹妹怎么生?”他顿了顿,薄唇苍白仿佛零落的花瓣,“我看爹你这辈子是是等不到嫡长孙了。”

“你一天不气我就心里不舒服吗?”谢怀洲虽然知道他的话也有点道理,但到底还是气的狠了,干脆甩袖子推门走了。他这辈子就没享过一天儿女福,成日里被自己这对儿女气,简直都要折寿了。这样一想,谢怀洲不禁悲从中来,大步朝妻子的院子走去,准备在温柔乡里享享福。